四地基本沒有推進
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試點。5個改革試點省市的情況如何?記者採訪聽到最多的聲音是“難辦”“沒進展”,多數紋絲未動,相形之下,隻有廣東開始“破冰”。
廣東開展“半吊子改革”
廣東省的養老“並軌”被稱為“半吊子改革”。事業單位干部職工與普通企業職工一樣,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但退休時,待遇依舊按原有標准執行。因此,這些退休人員每月的退休金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與普通企業參保人待遇一樣。另一部分是社保養老金與原干部退休金標准之間的差額,按原有資金渠道解決,即財政撥款的,依舊由財政解決,單位自收自支的,依舊由單位解決。
尷尬的“四分之一改革”
同時,一些省直屬事業單位搞的是“四分之一改革”:員工辦理了參保手續,但僅僅個人按當地社保標准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依法應該由單位繳納的部分,單位不繳。如果員工在該單位退休,就按事業單位職工同樣待遇。但如果員工中途離職,那麼,單位佔大頭的欠繳部分,員工要麼自己繳納補足,要麼失去參保資格。[詳細]
養老金“雙軌制”起因在於我國“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1993年,我國正式引入了養老保險制度,當時明確表示改革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補齊”的原則,不區分機關、事業和企業工作人員。但由於改革遇到較大阻力,最終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金沒能納入社保體系,而繼續由財政負擔,這就造成了養老金的“雙軌制”。
“雙軌制”致養老金差距逐漸擴大
“雙軌制”形成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並與在崗者工資增長挂鉤。多數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於退休前在崗檔案工資的70%,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大多在80%以上。而企業退休職工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參照的主要是社會平均工資。由於大批非正規就業和中低收入者的存在,社會平均工資一般低於正規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由此,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逐漸擴大。[詳細]
人社部:養老保險最終取消“雙軌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並軌”的大方向是明確的。實際的推進,要考慮兩方面情況: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從以往的經驗看,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減少社會震蕩。另一方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也需要繼續改革完善。所以,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詳細]
並軌的大方向明確,試點推進卻如此艱難,根本原因還是那句話:“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從比照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到比照企業職工,被視為“向下並軌”的改革,必然會使利益格局發生一些變化。更何況,一些事業單位能吸引人才,本身就是以較高保障待遇作為較低工資的補償,推動改革打破了這種預期,阻力更大。
■怕待遇降低
改革容易導致繳費時段缺少連續性、職稱職級與待遇的關系難以確定
“最怕待遇降低。”石教授是浙江一所高校的教授,目前月收入近7000元。據他了解,近幾年學校退休了的教授,平均每月的養老金也有這個數,和他們在職時差別不大。如果不改革,石教授相信,隨著收入增長、教齡增加,自己到60歲時,領取的退休金水准應該和從前的同事差不多。另外,改革容易導致繳費時段缺少連續性、職稱職級與待遇的關系難以確定等,最終影響退休后的養老待遇。
■怕不公平
“機關不改,再怎麼說好,也沒說服力”
“為什麼改事業單位、不改機關公務員?”吳女士在北京某部委下屬培訓中心工作,事業編制。她沒有詳細了解過相關改革方案,“不用去了解,要是真好,機關肯定會一起改。現在,機關不改,再怎麼說好,也沒說服力。”接受採訪的事業單位人員幾乎都認為,已退休的人員,事業單位的待遇明顯高於企業的待遇,這其中有不公平的因素在,但后續的改革應是致力於提高企業偏低的退休待遇,而不是把事業單位的退休待遇也拉低了。
■忐忑“中人”
最關心、最緊張的主要是事業單位中40歲以上的人員。
中間的這部分員工心態則很復雜。前幾年,曾有事業單位人員怕改革后待遇下降而想方設法提前退休,接受採訪的事業單位人員都表示理解。浙江的石教授認為,“這是在轉型時期,最大限度自我保護的具體體現和無奈選擇。”北京的吳女士說,“老同志還能趕在改革前退休,我們中間這批人想退也退不成呀。”一些年長的事業單位人員還表示,在事業單位干了20多年,長期工資不高,以后收入出現巨大增加的機會也不比年輕人,這不是“淡定不淡定”的問題。[詳細]
幸福養老還差什麼?
養老金並軌不能總在“嘴上”
“地方探索”與“頂層設計”良性互動,是中國改革的基本經驗之一,無論是地方試點還是社會改革特區思路,其合理性都基於此。但現在看來,如果沒有徹底打破利益樊籬的態度和行動,這種良性互動就容易被異化成彼此牽制,包括養老金並軌制在內的單向改革,就可能一直懸擱於在“嘴上”的狀態。公務員養老體制不並軌,事業單位並軌﹔大部分省市不並軌,幾個省市並軌,使得試點改革不僅面臨著利益壁壘,也面臨著公正性的質疑。[詳細]
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不應單兵突進
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擱淺的更重要原因,在於這場看似轟轟烈烈的改革,從一開始就陷入了單兵突進的窘境。從橫向來看,首先是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脫節。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由於缺乏配套,導致待遇水平、適用范圍、繳費基數、過渡期等諸多細節無法明確,嚴重制約了工作的開展。從縱向來看,養老保險改革不是孤立的“茶杯裡的風暴”,而是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工程,養老金跑不過CPI、個人賬戶“空賬”,導致事業單位改革難以推進﹔而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五年未果,又使得延遲退休每每提出都會遭遇一片反對聲。[詳細]
養老改革當有“共同方向”
破解改革難題固然需要道德勇氣,但更重要的是運用改革的智慧,打破一方得益、一方受損的慣性思維,找尋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所謂的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這個“共同的方向”,應該是整個社會養老保障水平的提高,降低那些嚴重沖擊社會底線的畸高保障,也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從2005年起連續9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對差別較大的企業退休高級職稱科技人員給予傾斜,都體現了這樣的政策思路。[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