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是扩内需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国民的文化素养、艺术品位乃至幸福指数都大有裨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文化形态“疫”中寻机,实现了“线下”到“线上”的升级和蜕变。比如,2月23日,全国8大博物馆集体上淘宝直播间开放“云春游”,一天之内就有近1000万人涌入,相当于接待了接近法国卢浮宫一年的客流量。在生产端、消费端、流通端发力,文化消费的“+力量”将充分释放。
在生产端发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供需错位”。必须在供给侧发力,找准群众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匹配程度。比如,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可以挖掘本地戏曲、民乐优势,构建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生产端发力,不断丰富文化供给,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同时,也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合强劲“文化动力”。
在消费端发力。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对生产具有拉动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消费作用,一方面要挖掘城市的创意性文化需求,另一方面要满足农村的多样性文化需求。近年来,乡村文化旅游、乡土特色文创、农村院线红红火火,都折射出农村文化消费市场巨大潜力。当然,不同区域的居民文化需求不同,这也已经决定了绝不能“一刀切”,必须准确挖掘当地居民文化需求,提供相应文化产品或服务。
在流通端发力。文化生产和消费并不能“直通”,如何在两者中间架好桥梁?这就需要在流通上下功夫,打通有形或无形的“堵点”。比如,政府应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积极搭建文化消费的场所、平台和载体,努力开拓文化产品的市场出口。另一方面,也应通过政策支持、税收补贴等方式,降低文化产品消费门槛。让文化产品和服务流动起来,生产和消费也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发展潜力。
“互联网+文化”,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基础上,着力开拓文化产品的新型流通渠道,文化消费的潜力将更加充分地释放。疫情发生以来,诸如数字阅读、文艺展示、线上展览、云上课堂、在线培训、互动活动等各种“云服务”,就都为公众提供了种类丰富、品质优异的在线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推进“互联网+文化”步伐,在惠民生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增强中华儿女的文化自信。
释放文化消费的“+力量”,文化产业从业者应沉下身子,倾听基层民意。近年来,不少地方积极开展文化下乡等活动,打造乡村主题夜游、民俗活动夜间表演、娱乐夜游、灯会、美食街夜游等游客参与性、体验性与学习性强的夜间经济业态,就激发了文化消费潜力。可以肯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文化产品的体验性、参与性、娱乐性,文化消费将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