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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配急救设备要“软硬兼施”

蒋萌

2019年12月24日15:0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公共场所配急救设备要“软硬兼施”  

背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3日上午在京开幕,这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该草案拟增加规定,在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将可能通过立法的形式在全国推广。

新京报发表观点:此前演员高以翔猝死事件、地铁乘客突发心脏病去世等事件,都曾掀起过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备的讨论。国内公共场所中配备急救设备的只有少数机场、地铁站以及部分体育馆等,急救设备和设施安装率较低。配备急救设备既需要资金投入也需要人力维护,在没有硬性约束与可见利益的情况下,一些部门、机构可能没有太大动力去做这件事。而诉诸立法,无疑是普及公共急救设施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进一步讲,即便一些公共场所配备了急救设备,也面临一个利用率低的问题,急救设备成了摆设。从“有”到“用”之间的断层,显然也需要法律规范去弥合。比如,只有具有医师资质的人才能使用AED;而即便一些人有使用应急设备的资质,但由于紧急情况下救助陌生人面临一定担责风险,也阻碍了他们向危急病人伸出援手。所以,在公共场所急救事件的处理中,要让更多人挺身而出,相应的法律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也需要做些调整与跟进。比如,公共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人员,让急救设备能真正利用起来。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备入法,对生命救急有重要价值。更多公共场所配齐了急救设备,更多有技能的人用起来,民众在公共场所突发疾病时,才能多一份安全保障。就此看,“善政”值得期待。

小蒋随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抢救生命更是如此。很多人都听说过AED,它的中文名是自动体外除颤器,是可以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脏骤停者的医疗设备。由于心脏骤停的最佳抢救时间只有“黄金四分钟”,专业医疗人员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非专业人员使用AED是有效的“救命神器”。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AED是其中之一)拟纳入有关法律,对公众将是一大福音,约束性规范将推动有关设备的普及。有人进一步发问:虽说非专业人员可以用,但人命关天,有关急救设备到底该怎么用?路人能否在危急时刻对陌生人伸出援手,会不会有其他顾虑?上述疑问显然有现实针对性,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非专业人员也需要经过培训,有的国家甚至实行急救教育从娃娃抓起,值得思考。有的急救培训是收费的,可能妨碍有关知识的普及,呼唤公益机构补位。考虑到“好心救人反被讹”,很多人更希望在立法层面出台“好人法”,替好心人撑腰,不让救人者背负“不可承受之重”……规范与措施,软件和硬件,需要一步步完善。在对某一项进步肯定点赞的同时,人们更期待有关方面不断统筹协调,让良好初衷取得积极实效。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董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