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新近发布的《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市场规模达20605.8亿元,同比增长63.2%;2019年社交电商消费者人数已达5.12亿人,成为电子商务创新的主要力量;从业人员规模预计将达4801万人,同比增长58.3%,已覆盖社交网络多个领域。
与传统电商以“货”为纽带、以网络平台为经营渠道不同,社交电商以“人”为纽带,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以人际关系网络为渠道进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务。上述《报告》认为,社交电商自2013年出现以来,经过几年高速发展,现正进入从引流模式创新向系统化运营升级的新阶段。在此阶段,原有社交电商企业继续大力洗牌整合;一些传统电商也迅速进入抢占市场,如淘宝打造“朋友圈网红”,京东成立社交电商业务部;一批新锐力量更是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如“未来集市”新上线并获得360金融数亿元战略投资。可以想见,接下来社交电商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对规范发展和依法监管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近年来,社交电商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行业形象和市场生态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一是山寨产品泛滥、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突出。去年以来,多起社交电商平台假冒伪劣产品事件曝光,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之一是严打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少数社交电商平台治理不力,几成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其二是涉嫌传销。社交电商主要是在熟人、朋友圈等人际交往网络中进行交易,形式上与传销有相似之处,一些发育不良的社交电商容易陷入传销歧途。2017年5月,杭州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社交电商“云集微店”存在《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对其作出罚没款958万元的处罚。今年3月,社交电商“花生日记”因涉嫌传销被处以罚没款7456万元。社交电商与传销有本质区别,防止社交电商沦为传销,需要经营者倍加警惕,更需要职能部门严格监管执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鉴于存在山寨产品泛滥、涉嫌传销等问题和乱象,社交电商发展亟须健全法律规范,以法律利剑遏制、严惩违法行为。社交电商属于电子商务范畴,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缺乏针对社交电商的集中性、专门性规定。2018年7月,商务部公布《社交电商经营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严禁传销、严禁非法集资、严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内容,明确了社交电商与传销、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界限。该《规范》目前已提交商务部审核,期待正式颁行之后,能推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为社交电商规范经营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社交电商作为融合性产品和服务,迎来了开放和发展的良好机遇,应抓紧制定出台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支持,打造有利于社交电商规范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