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本报报道了一件停车纠纷。杭州滨江上班的小丽把车子停在一家店铺附近,店铺老板看她不听劝告,就开了两辆车来堵住小丽的车。小丽先后找了交警部门和派出所民警通知车主挪车,等了三个多小时车主都没现身,当她知道是店铺老板所为后,非常气愤地用口红外壳划伤这两辆车。现在,小丽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本来是一桩停车纠纷,没想到闹到后来却成了涉嫌违法行为,小丽这个祸闯得有点大。许多网友认为小丽太冲动了,但也有不少人同情小丽,认为店铺老板太欺负人,换谁也会生气。
分析整个事情的过程,小丽确实有错在前。因为她在找不到车位后,无视店铺老板劝告,直接将车子停在人家店铺门口附近,而这么做是可能影响人家生意的。也有可能,这家店铺门口经常有人不打招呼乱停车,老板心里本来就有气。但店铺老板即便心里不舒服,也不能采取堵车的行为,这样做只会激化矛盾,而不能解决问题。
从行为的后果来讲,小丽划伤对方的车子,轻者是治安问题,重者可能触及刑法,性质确实较为严重。但也要看到,小丽是在寻求正常渠道解决问题无果后,采取了不理性的手段。小丽不该与人“正面刚”,碰触法律边界,但相关人员开车堵住小丽的车,这种行为同样恶劣,纯属故意挑起事端,也有违公共道德。
这件事情也反映了目前部分城市车位资源紧张的现状。在这种背景下,就可能产生一些矛盾纠纷。车位资源紧张本质上是公共服务滞后的问题,所以要缓解这个问题,除了增加资源投入外,就是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现在,如果碰到车子被堵住,很多人会选择打114,或者找交警部门来通知车主挪车。这是一种便捷有效的手段。
但这件事情提醒了,如果是碰到这种车主故意堵车、通知到了也不来挪车的情况怎么办?不久前还有报道,有的车主将另一车主的车辆堵在小区通道里一个多月,如果碰到另一个车主是个急脾气,不是又闹翻了?相关部门在这类事情上应当更有作为,而不是等到矛盾激化了再介入。
人都是有理性的,正常情况不会去故意激怒他人,但人同样也是感性的,当感性超越理性,就需要有理性的力量阻止他去触犯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不妨设想,如果规定,有关部门通知车主挪车,超过一小时不来罚款100元,超过二小时不来就扣2分,类似这种事情是否就会大大减少?
回过头来说这件事情本身,小丽因为自身非理性行为面临着严重的后果,如今她应该做的是积极赔偿损失,争取减轻或免于处罚。但对所有可能面对同样境况的车主,不妨把这当作一个提醒,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千万不要冲动。冲动你就输了!
相关部门在这类事情上应当更有作为,而不是等到矛盾激化了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