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统一店铺招牌不可取

王庆峰

2019年03月28日08:35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统一店铺招牌不可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街道边店铺招牌整体被换成了黑底白字,看上去很不美观,还有网友吐槽是“墓地风格”。随后官方回应,经现场核实了解,是因区工人文化宫在外立面整治过程中,对店招店牌设计的颜色搭配考虑不够周全。静安区诚恳接受网友意见,并责成区工人文化宫及时整改。

  统一店铺招牌是近年来许多地方的通行做法,美其名曰“提升市容、规范治理”。不过从公众的反应来看,虽然不乏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也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拿静安区常德路的整改来说,相关部门固然可以规定一些大方向,但类似字体风格颜色的具体事宜,不该由店家自主决定吗?当地给出“颜色搭配考虑不够周全”的道歉,看似诚意满满,实则避重就轻。因为公众对统一店招的质疑,决不是颜色怎么搭配的问题,而是该不该统一、怎么统一的问题。

  店面招牌作为经营者长期探索产生的品牌标示,其卖点就在于生机无限的“烟火味”。许多招牌虽出于商业目的设置,但在漫长的时间演变中,有的成了路标,有的成了景观,具有装饰性、叙事性的一面。诸如上海南京路、广州北京路等街道,都因其琳琅满目的门店,以及错落有致、五彩缤纷的招牌,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店招文化。对待这种自发形成的市民文化,就该求同存异,而不是不做调研,拍拍脑袋,一概抹杀。

  究其本质而言,店招是市民审美的反映,由各人自发创造,虽然有些杂乱无章,但却充满着市民巧思、商业活力。而统一店招带有权力意志,推崇简单明了的方式,虽然视觉上整齐划一,但也容易使街道生机不复、活力不存。店招文化里固然有许多不规范、不合理的东西,特别是考虑到公共安全,应该进行整改。但整改不是没有边界,那些店招文化概念里的丰富性、多样性,从根本上属于个人的创新,和强制审美观念是冲突的。

  强制性的审美方式,也是一种形式主义。在不少地方,都曾出现为迎接上级检查而进行的“大排演”,有的统一更换路牌,有的给屋顶上颜色,有的给荒地铺草皮。这和统一店招的方式如出一辙,属于花团锦簇的花架子,表面工作是好看了,政绩也显示了,但却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就拿统一店招来说,决策者有没有充分调研论证,吸纳公众意见呢?如果不能起到营造城市发展良好氛围的目的,反而像“墓地风格”那样引来负面评价,其意义又何在呢?

  形式主义的背后是懒政,统一店招就带有这样的决策考量。倘若允许店招各式各样、各美其美,这就需要“绣花”功夫,进行精细化管理;如果样式统一、整齐划一,就可以一览无遗、方便管理了。统一管理的背后,是对创新的一禁了之,这无疑可以称作“懒政庸政”。

  再刚性的治理,也要接纳城市的自发生长,也要兼顾百姓的意见需求。店招要规范,但不应该强制统一,而要充分考量各地的商业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突出地方特色,做到因地制宜、因店制宜。毕竟,一项好的公共政策必然是兼顾各方利益、凝聚更多共识,不仅具有高度和力度,还要体现出深度和温度。也唯有如此,城市的记忆才能留住,文化的根脉才能延续。

(责编:苗楠钰(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