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调裁”机制改革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沈佳

2019年03月13日11:08  来源:人民网
 

3月12日,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有这么一组数据引起笔者注意: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8%和10.6%。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全国法院收案数量持续增长,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最美洗脚妹”刘丽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了对这种状况的担忧之情:“案件数量多了这么多,法官人数没增加多少,不仅法官满负荷办案、极为操劳,案件质量也难以保证。这就好比我为客人做足疗,正常做完一套保健流程的时长是28分钟,要是突然多来了一倍的客人,如果想把这些客人都接待了,即使加班加点,也只能把给每位客人的理疗时间压缩到18分钟。这不是偷工减料么,客人能满意么!这可行不通!”

正是为了实现既不“偷工减料”,又能“接待好所有客人”这个目标,人民法院大力推行“分调裁”机制改革,深挖内部潜力,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健全简案快调速裁机制,把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大多数案件通过调解或速裁的方式化解掉,以便法官能留出更多精力办理少数真正复杂的、疑难的案件,提高审判质效,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诉前调解功能作用,打造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过滤体系。以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为前提,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化解,对标的额不高且适宜调解的部分案件,委派给社会力量进行调解,形成有效的矛盾纠纷首道过滤网。目前,全国法院已经建立特邀调解组织2万余个,聘请特邀调解员近8万人。

二是立案后委托调解和法院专职调解相结合,打造完备的审前先行调解和司法确认体系。在案件立案后,除了可以委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等第三方调解,全国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或诉调对接中心配备正式编制专职调解员,在立案阶段自行调解大量案件。目前全国法院中,包括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转至调解员已经达到8000余人。

三是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打造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审判提速体系。通过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式”解纷功能,对当事人愿意调解、适宜速裁的简单案件, 及时转入快车道就地办理,实现基层法院80%左右的简单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一站式解决。

四是借力信息技术,搭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分调裁平台。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打造“互联网+”工作模式,不断突破立案审判工作中时间、空间和脑力体力的局限,提升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2018年2月底,全国法院统一的调解工作在线平台正式启动运行,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将以调解平台为基础,最终构建起全国法院统一的“分调裁”一体化在线大平台。

笔者希望,人民法院通过 “分调裁”机制改革的诸多举措,能够更加多元、便利、高效的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效果更加满意;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以及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认知度、接受度、参与度,惟其如此,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才会不断增强。   

(责编: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