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让人搭车,出了事故如何担责?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能否断水断电?高空坠物受伤,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从产权争议到医疗纠纷,从现实损害到网络侵权,群众生活中面临的烦心事,几乎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以常见的物业纠纷为例,业主常因服务不好拒交物业费,有的物业公司便采取断水断电等粗暴方式催缴,极易形成纠纷。对此,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既明确了物业公司行为的法律底线,也进一步明晰了矛盾化解的法律依据,更长远地推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和谐关系。可以说,民法典不仅是社会公众的行为准则,也成为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高效化解纠纷的权威依据。
民法典厘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是带着烟火气的法典。民法典要实施好,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员根植基层、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力量。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队伍及时掌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法、理、情有机地融合起来,给当事人一个明明白白、合乎法律的调解结果,让民法典的每一条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当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于法律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实施好民法典,就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方面,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接受当事人委托,通过调查取证,从专业角度提出证据材料和意见,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对当事人民事权利的保护和救济;另一方面,由于具有专业化、职业化等特点,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还能帮助当事人对争议事项权衡比较、理性判断、慎重抉择,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民事纠纷往往关系民生实事,能否及时化解关乎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相关部门不仅要做好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工作,还要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让群众感受到民法典的关怀和温暖。
来源:人民日报政文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