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严不公”改成“不公正不文明”,看起来去掉了“严”字,实际上要求更高更严了,不仅要求公正执法,更要求文明执法。既要结果公正,又要注意程序正义和方式方法。
每年全国两会,一个持续时间最长且十分重要的议程,就是人大代表审议、政协委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可以体现在修改定稿的报告中。
据悉,根据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及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反复推敲,共作出修改与补充30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17处。
这些修改,有的是字句和表述上的微调,有的则是内容的改动和增删。比如增加了“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内容,首次把火热的“众筹”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中,增加了“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回应了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
有的修改,虽然只是词句的变化,但体现的执政理念和要求大不相同。比如,报告“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部分中,将“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改为“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必须纠正”。因为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政府自身提出要求,对公众和执法对象来说,公正执法就是最高标准。而且,由“不严不公”改成“不公正不文明”,看起来去掉了“严”字,实际上要求更高更严了,不仅要求公正执法,更要求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既要结果公正,又要注意程序正义和方式方法,要充分尊重执法对象,体现人性化,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
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纷繁复杂,对政府执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求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行为本身就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或者大量聘用“临时工”执法,以罚代法、粗暴执法等现象普遍,不仅无法保障执法公正,还可能制造新的矛盾纠纷。不时爆发的城管执法伤害事件、交通执法制造的悲剧,都是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结果。
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施政的总要求,不仅包括可量化的施政目标,也有施政理念和执法态度的要求。虽然只是一个表述的修改,但反映了人民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经过修改后确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一种公开的承诺。在今后政府具体执法活动中,公众会对照这些要求,检验其是否兑现了承诺。
审议修改政府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体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实现对政府监督的重要形式。写在纸面上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更要监督执行。在日常休会期间,人大代表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约谈、质询等方式,对政府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炼字锻句,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从这些修改的细微处,可以感知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