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等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范围以风景名胜区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党政机关召开涉及旅游、宗教、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保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从严控制、严格审批。(9月28日新华网)
《通知》列出了21个风景名胜区党政机关开会的禁止清单,这个清单上的风景名胜区均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在港澳台及国外也享有盛誉,接待能力长期饱和。一些部委或部委下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地方党政机关在这些知名的风景名胜区设置会议中心,培训中心,或将会议安排在清单之列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极大的挤占了国内外游客的游览体验空间,可以认为是对公众休息权的严重伤害。在这类顶级的风景名胜区,以开会为名组织的公款旅游,也必然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通知》给予叫停,并部署监督整治,十分必要。
《通知》还重申,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严禁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在异地甚至跨省召开会议,意味着极高的会务成本,大量参会人员长途跋涉,也将没有精力花费在开会上。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对之却乐此不疲,原因在于,异地特别是跨省开会,可以绕开相对较为熟悉的上下级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可以为参会人员以会议为名开展较长时间的旅游提供方便,可以为办会人员在会议筹办经费中动手脚提供便利——而这也大大增加了事后监督审查的难度。因此,重申会议本地召开的原则,以异地召开为例外,严加对例外召开会议的监督,将对上述乱象形成遏制。
笔者以为,各级各地各部门在落实执行《通知》的同时,首先应当在《通知》禁止清单之外,再增加本行政区域的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出台加强版的禁止清单,以更好的保障本地居民和国内外游客游览本行政区域景区的权利,防止官员、机关与民争利。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还应集中清理5A级、4A级旅游景区现有的所有机关会议中心、培训中心。
为避免一些单位逃避监督,阳奉阴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通知》要求,国家和各省级主管部门需要在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广泛设置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景区开会、公款旅游的公告牌,不仅要列明举报热线、短信接收号码、网站及具体举报发送方式,而且还可以考虑推出游客便捷举报的二维码。
如前述,《通知》对限制异地开会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以堵塞执行、监督漏洞。比如,《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会议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但一个省属单位仍有相当广泛的会议举办地选择空间,同样,一个地级市所属的单位,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县区开会。这些“变通”做法仍将造成办会成本的增加,也将加大监督难度和成本。笔者以为,国家和各省级主管部门应补充要求,党政机关会议举办地与机关办公地址的地理、路程限制,比如限制在直线距离30公里、公路距离50公里以内。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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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