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兰县反贪局副局长黄某某,已被免去领导职务。8月15日下午,东兰县委宣传部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消息。此前,他被指强奸该县26岁女子,并设局抓捕女子男友。8月13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了此事。(8月16日 中国日报网)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官员的作风问题逐渐引人重视,在中纪委诸多通报中,“通奸”一词被越来越多地使用,因此而落马的官员也与日俱增,这也更加凸显了党纪严于国法。而本案中的黄某虽然也是作风问题,但其涉嫌的是“强奸”,与“通奸”相比,貌似要严重得多,若查证属实,想必受到的不只是党纪的处罚,等待他的还有国法的严判。虽然此事正在调查之中,但对黄某被指强奸的行为,不管是现在的追责也好,还是之前的调查也罢,仿佛并非“一帆风顺”,总给人一种“羞答答”的味道,“雾里看花”的感觉。
首先从当地警方之前的调查结果来看,警方称“没有证据可证明小萍被黄某某强奸”、“黄本人亦否认有过性行为”。一方面,警方所说的没有证据,不知道是没有哪方面的证据,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亦或是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而这样的说法能否行得通?从现在又重新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的情况来看,大有要推翻“没有证据”之势。另一方面,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想让涉案嫌疑人“如实交待”,恐怕是警方的一厢情愿或者说是“天方夜谭”吧,这种“羞答答”的调查又说明了什么呢?。
其次,从化名的小萍在多次报案无果后,以实名的方式在网上发贴控诉,随着网上的不断发酵,河池市有关部门才就此事成立调查组,黄某也于8月7日被停职检查,于8月14日被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为何有些事情非要发展到一定地步才有人去理睬,为何非要借助于网络或者媒体的力量才会有人去关注,为何在小萍当初举报时,相关部门表现出“羞答答”的样子,不深挖、细查,这又折射出某些部门怎样的不作为和偏袒护短?
最后,还得从“免职”这一处分上说起。免职并不代表着被免人员职级、工资的下降,有些时候还可能意味着上升。如某某干部官升一级或者几级的时候,同样会出现免去原来职务即“免职”的现象,免职并非行政处分的一种,撤职才是,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也不能用免职代替撤职来忽悠不知情的群众。本案中,如果黄某确有强奸行为,则处分不应止于免职,如果黄某没有强奸行为,则不应免去其职务,反而相关部门还应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其正身,还他一个清白。本案中的这种免职,看似给当事人以“颜色”,实则不伦不类,也让人觉得是在“雾里看花”。
值得庆幸的是,对于本案,有关部门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在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正“走在路上”。希望此次调查不会“羞答答”,也不要让人再有“雾里看花”的感觉,更希望在下回分解中直接一点、果断一点,给此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