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洛妍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8月18日新华网)
据了解,这次募捐活动,是大朗镇教育局以迎接9月教师节为由头而举办的。本月8日的启动仪式过后,该局向全镇各机关单位、村委、企业发放了倡议书,相关电视宣传片也通过大朗镇级媒体播报,一时街知巷闻。
据一名不愿具名的公务员称,他所在的单位下发了一份教育募捐表格,上面注明了“标准”——在编人员最低捐款金额是2000元!
谈到捐款,一般都是自愿行为,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捐多少。而且不管是捐多少都表达了自己的一番心意,都有捐款者的爱心。但是用“募捐表格”来硬性规定捐款多少,这种被动形式的捐款已然变味,多少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此次,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用“募捐表格”来硬性规定捐款多少,爱心捐助竟设“最低消费”?对此,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大朗镇教育局称,“标准”确实有,但只是“参考标准”而非“执行标准”,实际操作时“一切还是以自愿为原则”……
在民主与法制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居然还有这样的政府官员,其管理思维、执政理念,依然停留在权力无限、唯我独尊的落后境界,实在是令人目瞪口呆。
其实,捐款根本不用如此硬性规定,只要有天灾人祸,人们都会行动起来,进行捐款的。如果非要硬性规定,定硬性指标才能获得捐款,这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想必,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劝捐,势必会让我们的慈善事业走向歧途。
笔者认为,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用“募捐表格”来硬性规定捐款多少,更是设“最低消费”的行为实际是在滥用公权,是政府管理者法制意识的淡薄和权力观念的扭曲,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会有损党和政府的信誉。试问,这样的后果究竟为了哪般?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