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8月18日《广州日报》)
慈善募捐原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在募捐之前再加上一个“被”字时,恐怕如此强买强卖之事没有人会愿意。笔者实在是难以想象,如此设定最低标准的募捐,如此如同有着最低消费一般的募捐,是权力才让其变成这般,是权力在绑架着个人的意志。
笔者实在是难以知晓,当前全国各地公务员都在纷纷吐槽自己在八项规定之后,伴随着礼品卷、过节费的消失都已经开始过上了“苦”日子,为何能够在东莞大朗镇却能不是如此!一个普普通通的科级都要捐款6000,一个正股(副股)级都要捐款3000元,一个合同工都要捐款2000元,如此高额的金额难道真的能够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公务人员所能够承受的?
如果说这确实是依据当地公职人员收入水平而设定的标准,那么笔者想问东莞当地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工资有关要求在执行,当地是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不再乱发钱财等福利?否则当地公职人员为何会有如此之高的薪资福利?如果说这样的标准并不是依据收入水平而设定,那这又是依据怎样的参照?恐怕还是因为某些领导干部屁股决定脑袋的决策,恐怕还是因为有个领导捐了8000元以后,层层的划分而已。
此外,就“临时工”而言,为何会有“合同制以下人员自愿”如此人性化的规定,其实根本不是上级在体恤下属,反而是因为“临时工”并不属于体制之内,很多时候的强买强卖对方并不一定会买账,某些领导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方才“格外开恩”。
总而言之,设定最低标准的捐款这是赤裸裸的在绑架下级意愿,这是权力脱缰后的肆意妄为,如若总是如此滥用的话,必将严重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权力需要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回归应有的轨道,如此浅显道理有关部门应该知晓。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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