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诸多案情细节同时得以披露。(8月18日 《京华日报》)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官卖官曾几何时只是出现在初中书本里,批判封建社会腐败官场,鱼肉于民的历史桥段。而今曝光的官场干部交易,竟题为“低成本”,笔者愤慨之余以为,在此事件中,人数仅是腐败的表象,“上行下效”的“从众”心理更应“从严”治理。
在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的现代,“不以厉刑治贪吏”的现代律法似乎给了个别官员一个广开财路的缝隙,以权力为资本,以律法之人性化为成本,以“上行下效”的模式,肆意“封官许愿”,以官场乱至市场,从而导致民生发展停滞。其中“罪不至死”的“低成本”,也让跃跃欲试的官员禁之不禁,广东茂名涉案官员达159人,30万美金附上简历为敲门砖,由此可见一斑。
而乱政向来都是由上及己,试问若是上头无意,谁人敢带着“炸弹”去敲门,升不上去不说,炸调自己的前途都是从轻发落了。因此,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应先严肃干部任用环境,对此项工作,非重典治理上流污染不可。笔者以为或可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裸一裸“一把手”的隐私,既然有大权力就该有大担当,应将自身经济收入及来源公布于众,清者自清,若无所欲又怎能有所失;二是赋予搭班子的人越级汇报的权力,虽非“监军”,但如今两人搭班一人弄权的现状是否应该深思?三是加大执权成本,为何小偷中惯犯最多?实因惩处不力,犯了又犯也不过是多“休息”几天,然而小偷偷民,大偷偷国,民伤财易复得、国伤德难固本,因此从严治理、有犯必纠、有纠必重处,先绝了偷摸作祟之心,方能清正国民环境。
在此事件中,人数仅是腐败的表象,“上行下效”的负能量辐射之烈,其“从众”心理的实质不容忽视,因此,治上抑下更应从严、从快。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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