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8月18日 广州日报)
其实,给捐款设定“最低消费”已经屡见不鲜,但如此高额的“最低消费”却是第一次。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6000元的捐款数额绝不是一笔小数,群众的善心有时是需要一个合适的平台激发出来,可是东莞市大朗镇这种设定标准的慈善捐款难道不是利用自身的权利过度消耗群众善心的表现吗?
这次大朗镇的教育捐款是全镇搞了一个大型募捐活动,通过前期的宣传,已经家喻户晓。大朗镇这种设定捐款下限的行为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是想通过巨额的捐款数额来达到自己政绩上的目的。而面对舆论上的广泛议论,大朗镇教育局解释到“标准”只是“参考标准”而非“执行标准”,实际操作时“一切还是以自愿为原则”。可是,这种在文件上明确写出“标准”两字,又如何让下级的公务员有“自愿”的余地呢?
着名慈善家卢福明说过“善心不能以捐款多少为衡量标准”,让捐款人背着标准来捐款,无疑是对慈善的一种亵渎和罪过。而上级规定下级捐款数额的行为,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滥用。这种掺着水分的募捐活动如何能达到慈善的目的,又如何让捐款人感受到募捐所带来的社会荣誉感呢?
捐款有多寡,善心无大小。尤其是对于政府机关,一味的追求巨额捐款,一味的追求所谓的政绩,势必会引起一系列的违法乱纪行为。切勿让捐款数额绑定善心,现在需要做的,只是提供一个合适的平台,完全遵照自愿的原则,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慈善所带来的快乐。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