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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强拆的性价比

2014年08月14日00:17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非法强拆的性价比

  河南新郑龙湖镇居民住房深夜遭强拆事件,出现戏剧性变化:张红伟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犯了错误,对不起政府。张红伟称,已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和被强拆前一致,他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关于张红伟“认错”是因当地政府方面“威胁”施压的传言,官方给予了否认。同时,补偿标准未变,但给予其买地皮补偿10多万。由于张红伟自己有大型机械,平时也是在工地干活,镇政府承诺今后如在工程上有工作会照顾张红伟。(8月13日《法制晚报》)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可以理解的“认怂”——房子固然重要,但毕竟没有生命重要。夜半时分被赤身裸体扔到坟地里的遭遇,的确可以令原本坚强的人感到惧怕,即使媒体关注、网民激愤,毕竟生活还要继续,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外力的援助也终将淡去。可见,选择继续同这台不讲理的机器战斗下去,并不明智。

  谁都无法去苛责一个在危险面前明哲保身的人,之前没能保护他的,此后也未必值得信赖。按照当地政府的解释,强拆的背景是钉子户漫天要价,似乎强拆是一种迫不得已又值得谅解的行为。事实上,补偿价格的合理与否,需参考当地房屋与地皮的市场价格,690元/平方米的补偿价格显然不妥;退一步说,即使补偿合理,钉子户确属漫天要价,也绝不允许野蛮强拆,而是需要地方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两点,皆是新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亮点,即“补偿市场化人性化”、“废止行政强拆”,当地政府又怎能不知?

  有路不走,却执意铤而走险,背后一定有利益考量。首先,相比地方政府,法院更具中立性与独立性,强拆申请未必获准,且貌似不尽合理的补偿方案可能因此而获得舆论关注,进而有引发其他拆迁户集体诉讼的可能;其二,即使强拆申请获准,也需要经历相对漫长的质询与调解过程,而对于工期已经耽误20天的地方政府而言,时间与金钱成本未免过大。诚然,野蛮强拆也有风险,甚至可能因舆论沸反而引发上级问责,但与走法律途径看得见的“麻烦与不确定性”相比,性价比显然更高,只要不出人命且积极善后,似乎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许正是基于以上考量,野蛮强拆才一再上演,甚至成了有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次优选择”。在他们看来,征地前期无需听证,因为民意并不重要,勇敢者只是少数,而少数人又可以各个击破,危急时刻还可以祭出“大棒加胡萝卜”的杀手锏,总能以最具性价比的方式摆平一切。至于法律,如果总停留在纸上的条文,谁又会真正害怕它的威力呢?如果连有组织的暴力犯罪都不会被严惩,依法治国的目标显然还太过遥远。

  文/宋鹏伟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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