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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冉:吉林被撤职官员闪电复出是在糊弄谁

2014年08月14日11:47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郭晓冉:吉林被撤职官员闪电复出是在糊弄谁

  2013年6月3日,吉林长春德惠市的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官方7月6日通报,德惠市委书记张德祥被撤职,市长刘长春被撤职、撤销党内职务。今日,新京报记者发现,刘长春已于今年6月4日复出,担任长春公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德祥也已于今年4月低调复出,担任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8月13日《新京报》)

  一场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死76伤。出了这样的事故,熟料领导被撤职后不到一年的时间,二人却竞相低调复出。据相关报道,长春公交集团官网“集团新闻”一栏内,刘长春第一次以一把手身份出现是在6月17日。而德惠市原市委书记张德祥的复出,则比刘长春更为低调。新京报记者查询长春市委组织部、净月高新区等政府网站,并未发现张德祥的任免通知。

  官员复出,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而绝不允许暗箱操作的存在。曾经犯了错误的官员,为何如此低调,还不是因为程序不合法大前提下的瞒天过海。如此之操作,让官员撤职失去了任何警示意义,这让制度和群众情何以堪。

  对于一位曾经在其手下出现了一场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官员来说,不到一年的光景,就摇身一变为公交集团的的重要领导职务,虽然他信誓旦旦的强调要注意安全,但是曾有过的不光彩“前科”却不得不让人们对公共交通安全有种淡淡的忧虑。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限为24个月。“到企业任职是打擦边球,掩人耳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张德祥、刘长春均属于撤职,不到一年就复出不符合规定。

  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中,官员复出必须要遵循法律框架,在程序之内运行。如此这般低调提前复出,更像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触犯了规章制度,自己却装作浑然不知。这样做,究竟是在糊弄谁?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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