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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财政伦理

2014年03月24日15:17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财政伦理

  何小手

  何小手

  公共财政伦理话题,在最近两个事件中受到网民的热烈讨论,一个是李娜再获澳网冠军后,湖北省政府奖励80万元人民币;其次是近日发生在山东平度的农民遭烧死事件,目前当地政府已和家属达成协议,将遗体火化,而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赔偿”。

  当初湖北省政府奖励李娜一度被视为锦上添花,奖励对于李娜本人意义不大,更深入地看,真正让公众疑虑的是,这种奖励有何依据,奖金来源来自哪?后来湖北方面回应称,“不光是李娜,任何一个世界冠军或全运冠军,都会得到政府奖励”,表示此奖励做法合情合规。其实差异显而易见,在很多人看来,“单飞”的李娜已不在体制内,她的成就主要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将她视为体制一份子可能只是地方政府的一厢情愿(事实上的确有这可能,近日媒体就爆出李娜在吃空响)。如果李娜已经疏离了体制,那么拿政府财政来给她发奖金,这就涉嫌违反公共财政伦理。

  这种给公众人物随意发奖金的现象其实较少见,公共财政伦理方面的问题更主要表现为,拿公共财政来应对突发事件。地方政府出钱,从而达到安抚当事人、应对事件的目的。由于这些行为较少披露,加上拿钱应对事件的方式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甚至它也有着一定的惯性与传统,涉及的是深层次问题,因此很少受到关注。比如在此次平度事件中,目前看来,事件责任归属尚不清晰,地方政府拿钱给家属确实能起到平息事件的作用,只是,这样的行为显然够不上司法意义上的赔偿,一个悖论是,对于外界传言的违规做法,地方政府既予以否认,但同时又以赔偿者角色介入事件,等于是主动承担责任,这在逻辑上说不过去。

  在很多突发事件中,不少地方政府都存在一种“赔偿”冲动,而赔偿协议签的越早,获得的奖励就越多更是普遍规则。不同于民政救济,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给出的“赔偿”涉及数额较大,在一些地方政府,这方面的资金数量不可小觎。这种方式能平息事件,维护地方形象,但经常也代替了司法程序,其实对调查事件真相以及后续问责带来了障碍。而公共财政的滥用,在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今天,更是显得格格不入。

  公共财政伦理的讨论,过去主要集中在财政征收环节,税种及征税规则尤甚,由于这方面的工作由国家统筹,财政伦理维护的相对较好。公共财政伦理的另一种体现在如何构建和保证财政的支出,由于预算及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不合理花钱、乱花钱的现象时有发生。随意拿钱奖励运动员不合适,花钱消灾现象不仅不值得提倡,相反应该受到抵制,如今民众对这类现象警惕性提高,作为公共财政的使用方,政府机构对自身做法是否也应有所修正?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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