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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梅代表:预防职务犯罪国家立法时机已成熟

2014年03月04日09:2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林志梅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吴纪攀) 作为过去一年积极履职的成果,全国人大代表林志梅《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国家立法的议案》已经成稿了,只待集够30位代表的联合签名后即可向大会提交。她是南京市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并因为在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突出成绩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3月3日,在京参加“两会”的林志梅接受了人民网记者专访。

“没当代表的时候,就希望有朝一日国家能够对职务犯罪预防进行立法。”林志梅说,她从检35年,目睹了无数个干部因为信念不牢、宗旨淡薄而贪腐落马的悲剧,“见过曾经作出重大贡献的领导干部身败名裂,见过农村娃成长为享受国家津贴的专家锒铛入狱,也见过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刚工作不久就出了问题,自毁前程”,所以她深知犯罪预防的重要性,而立法则是着眼长远的制度化努力。

2013年3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江苏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林志梅在主题发言中提出一个观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是生产力”。总书记听后“很以为然”,这让她备受鼓舞。林志梅对记者称,就拿国企来说,一个带头人倒下去,可能带跨整个企业,不但当事者的个人和家庭会付出代价,职工就业甚至社会稳定也会受到牵连影响,“什么都比不上不犯错”。

从1996年算起,林志梅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已有18年。特别是2001年走上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岗位后,她尝试推行金融系统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南京市区两级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百项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等,创造了一系列为实践所证明、为社会所认同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模式。

目前,职务犯罪预防在南京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已经渐成共识,有些市辖区还把它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的考评范畴内。林志梅在议案中称,南京“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开展以来,参与单位达1569家,基本涵盖了全市各系统、行业、部门,诸多参与单位认同这项工作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健康发展。她还给记者举例说,南京一家市属国企的荣誉室里摆放了上至国家级下至基层单位颁发的各类荣誉牌匾,但位置最醒目的则是由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的“无职务犯罪单位”,这家企业的董事长解释这块牌子级别可能最低但是份量最重。“他还提出,预防职务犯罪要做到‘抓头头,头头抓;抓系统,系统抓’。”林志梅称,国企负责人能有这样的认识让她很欣慰。

根据林志梅调研,包括南京在内,全国已有19个省级行政区和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预防职务犯罪国家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国际方面,如韩国出台有《反腐败法》,新加坡有《预防腐败法》,联合国也有《反腐败公约》,均提供了大量可供借鉴的范例。林志梅认为,预防职务犯罪国家立法的时机业已成熟。据了解,为了这份议案,林志梅在去年“两会”闭幕后即用心展开调研,组织专家论证,请教前辈代表,求助上级单位。

“职务犯罪预防是将反腐倡廉的关口前移,立法是要把软要求变成硬杆杠,如此可以更有效地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防范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她看来,如果一辈子能成功教育一个人不犯罪,这份工作就很有价值了。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这项立法能够尽快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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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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