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大发
昨日中午,蓝宗耿带队一行四人从广西来到石芳丽所在的燕郊镇冯家府村,看望了石芳丽,考虑到石芳丽家境贫寒,蓝宗耿还代表政府向石家发放5000元慰问金。蓝宗耿介绍,石芳丽与韩大爷的事迹被曝光后,该县由县委牵头,县委书记亲自坐镇,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向其学习的决定。(3月1日新京报)
石芳丽与韩大爷的事迹被曝光后,石丽芳家又是收到了慰问金又是收到住房帮建款,而且政府号召全县向她学习,南宁市委宣传部还拟把石芳丽列为2014年度南宁市道德模范典型,准备强力推出。这些后续跟进活动可说是让好人有"好报",更是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本无可非议。
只是对石芳丽家乡县的县长千里慰问"诚信女孩"的行为寓意,许多网民议论较多,有的甚至予以揶揄嘲讽。这值得深思:县长的行为错了吗?
作为一县县长,积极宣传弘扬本县的道德模范应是份内之事。但他带队千里慰问"诚信女孩"给人感觉确实有点"夸张"。从新闻配发的图片可看到,全县确实在进行浩大的学习活动。和同学石丽芳一起爬山拍的照片也被用到了山上做宣传。她本人感觉"有点拔高我",受伤老人也感觉这种关注"有点反常",这些感言都很实在。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宣传学习?
倘若石丽芳没有这个"诚信"事迹,她和她的家庭还会受到这样的关注和帮扶吗?恐怕很难说。事实上她的事迹美德不是一日养成的,她的美名效应也有给人"一荣俱荣"之感。和她有同样美德的人在该县还有许多。在一个人出名前,能有鼓励好人见义勇为积极担责的制度比事后突击激励更加重要。
至少,石丽芳的成名让人看到了一个道德模范是怎样炼成的。类似的模范还有许多许多,就是不知学习之风过后,模范的效应还能持续多久?树典型不能是造典型,对典型的学习作好恰如其分润物无声。石丽芳的道德模范不仅仅是她家乡的,也是全国的,随着全国性报道,其精神宣传应该早已水到渠成。
一个交通事故肇事者勇于担责本是应该的,受害者有感于肇事者的表现给予谅解与包容,也是正常的人情美德。对他们的道德精神不缩小不拔高,以冷静的平常心看待更有利于普通大众接受。政府的表彰弘扬也只能适可而止,不能附加太多的光环,更不能嫁接移植更多的光环,甚至借此光环带亮自己的光环。凡是一过就难免惹人非议甚至反感。让更多的模范生活在大众中,而不是系列的耀眼活动中。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