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宁
昨日新民晚报评论版刊登了谢京辉先生的文章《“居民食堂”的感悟》,吐露了对50年前里弄食堂的怀念。在“居民食堂”里,青菜大排1毛5、干煎带鱼1毛,青菜5分,价廉物美,回味无穷。文中说到,现在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许多老人为“一日三餐”犯愁,呼吁再度开办“居民食堂”,以造福广大老人。
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我,对“居民食堂”也有印象。在80年代初,外婆也曾从虹口区的里弄食堂打来饭菜给我吃,红烧肉味道确实不错。然而,那个时代的“居民食堂”能否再度回来,却难有肯定的答案。
首先,要从“居民食堂”产生的时代谈起。谢文也说到,“居民食堂”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当时,上海可以吃饭的地方很少,除了数得出的几家饭店外,就是小饮食店。那时,外面供应再紧张,“居民食堂”也能获得政府调拨的副食品,再请一些家庭妇女出来帮忙,只需支付她们很少的补贴即可。由于成本很低,或者说不计成本,因此早、中、晚都能供应。
如今,早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政府大包大揽已成过去式,要开办一家食堂,不得不考虑人力成本、房租、水电煤等问题。现在,聘请一名厨师工资至少四五千元,服务人员至少2000元,还不算“四金”,如果加上房租,还要早、中、晚都供应,菜肴的价格就不可能太便宜。而同样的价格,遍布大街小巷的点心店、拉面馆、茶餐厅,也可以吃到各种口味的饭菜。所以,希望那种全天候、价格极低的“居民食堂”再回到身边,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
第二,来看看老人的吃饭问题。今天尽管没有了“居民食堂”,但“老年食堂”出现了。谢文写道:“虽然有关部门在积极解决老人的困难,办起了托老所、老龄送餐服务,但有严格的年龄限制,菜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我在社区采访多年,知道各区县、街道、镇近年来都非常重视老人助餐点的建设,想方设法腾出场地,开办老人助餐点,还给予人员工资、水电煤补贴,确保老人支付的七八元餐费,全部吃到肚子里。
我实地走访过许多托老所、助餐点,似乎并没有年龄限制。60岁以上老人都可前去就餐,一月一订,如果60岁以下的居民有需求,也可以吃。而且只要老人提出,助餐点都可以送餐上门,有的社区还免费送。困难老人还能享受到餐费减免,这也是合理的。助餐点不可能每个居委会都开一个,因为成本太高,但有的社区会将饭菜送到居委会,让老人就近用餐。当然,老人助餐服务还未做到尽善尽美,饭菜也是众口难调,但毕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老人的吃饭难。
最后,还想说说老人们对于“居民食堂”菜肴滋味的幸福回忆。其实,这种味道,是数十年过后,沉淀在记忆中的、经过美化了的味道,甚至夹杂着对逝去的青春岁月的怀念。另外,50年前的中国,物资紧缺,食物匮乏,人们吃什么都香,相比之下,现在大鱼大肉、龙虾海参摆在面前,也觉得没啥好吃的。
许多美好的东西确实让人怀念,但逝去了,就不妨让它留在记忆中吧。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