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宣唐力勤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宣唐力勤”)2011年赴湖南长沙天心区,与当地政府合作打造天心文化产业园项目。但合作到一半,宣唐力勤被要求退出。2013年11月29日晚,天心区一地方公务人员率领200余身着警察服装人员,配置警棍等执法武器,将由宣唐力勤负责的文控筹备处砸得一片狼藉。
13日晚,官方回应称,“公务员率200余假警察打砸企业”不实。据新华社“中国网事”官方微博消息,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办称,涉事两家公司发生商业纠纷后,天心文投公司派60余名保安和搬运人员收回租赁场地以减少损失。全程监控录像显示,无冒充警察和打砸行为。物业方说,现场有数十人,无打砸。宣唐力勤公司则称,有打砸痕迹。
双方说法不一,事实真相如何,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官方说法甚为可疑:双方就民事权益发生纠纷,一方有何权力动用60余人强行收回租赁场地?
这一事件,看点颇多。看点一:“公务员”。
据《京华时报》报道,打砸活动的指挥者,具有“双重身份”:天心区政府办副主任、天心文投总经理。鉴于官方回应未否认这点,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事实。
公众似乎更关注他的公务员身份。这也难怪,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是以这一身份参与了事件,公权力介入到民事纠纷,打砸事件的性质、影响无疑更加恶劣。当然,确认他在其中的身份,需依据事实而定,其中最关键的事实是:他指挥打砸是依令而行,还是擅作主张?
公务人员职责是依法行政、公平裁决,如今却担任了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老总。这样的角色冲突,注定了被质疑的尴尬。
看点二:是否有“假警察”和打砸行为?
《京华时报》报道这样描述打砸者:“身穿迷彩防爆服,戴有警徽的头盔,持警械并佩有执法袖标”,而官方回应“无冒充警察和打砸行为”。有无假冒警察,我不敢妄下结论,但《京华时报》照片,显示了打砸现场的一片狼藉。如果官方否认上述事实,公开监控录像是唯一选择。
就目前证据而言,我倾向于站在《京华时报》一边,也就顺着它的报道说几句。“我知道他们都是‘学生’,抓了也没用”,这是出警民警的说法。我想提醒的是,判断抓还是不抓的根据,是行为而不是“有用没用”。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就这么多人冒充警察这一点,或就有人要“吃不了兜着走”。
看点三:“法治湖南”如何应对这一事件。
宣唐力勤并非不能退出,但是否退出、如何退出,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律裁决。事实上,双方的纠纷法院已经立案。对于为什么这个时候上演这一出,官方回应是“收回租赁场地以减少损失”。这根本不值一驳———民事纠纷,如果认可一方强制收回的权利,法治将荡然无存。
这些年,“法治湖南”成为湖南省一张醒目的名片。“法治湖南”形象确立不容易,需要多年努力,要毁掉它却容易得很。如何以法治方式应对这一事件,是对“法治湖南”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