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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讲医德 也应讲“病德”

2013年10月30日07:0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既要讲医德 也应讲“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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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因为广州和温岭的两起伤医事件,医患冲突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固然需要医者坚守高尚的医德,张扬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如果没有安定的执业环境,没有病人及其家属的支持、理解与配合,医患和谐只能是一句空话,最终结果只能两败俱伤,既不利于医者也不利于病人。因此,我们在呼唤“医德”的同时,患者也不要忘了自己就医时的“病德”。

  所谓“病德”,就是病人及其家属在对待疾病问题和就医时所应具有的道德。公允地说,现实中不少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只强调医者应如何待己,却忽视了自己应如何对待医者,缺乏应有的“病德”。

  一般说来,“病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对待疾病的科学态度。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它不能完全以服务结果的好坏为标准;其二,文明、良好的就医行为。病人是人,医者也是人,都希望得到肯定、鼓励和尊重。没有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愉悦的心情,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其三,信任、理解的正常心态。病人就医应以信任医者为前提,没有患者对医者思想上、技术上的信任,正常的医疗活动就难以进行。在当前医患关系仍然紧张的背景下,部分病人或家属总是抱着怀疑的心态看待医者的检查和治疗。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要么是抱怨、责难、挑剔医者,要么是请吃送礼讨好医者,其结果势必进一步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

  总之,医与患作为医患关系的当事主体,需要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战胜病魔,实现医患双赢。为此,我们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医患道德公约》,并建议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共同签署“医患道德公约”责任书,以规范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方的就医行为。 (刘俊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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