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夏俊峰和韩磊的死刑带给社会何种思考

毕舸

2013年09月25日15:2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9月25日,两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审判有了结果——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这个小贩的人生,因为在于城管的激烈冲突中做出过激行为,而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后果,两名城管被刺死,夏俊峰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宣判,韩磊一审被判处死刑,虽然之后也许还有上诉和二审,但韩磊的结局也是可想而知的,他已经先在道德法庭上判了死刑,无论是社会对其突破人伦底线行为的极大愤慨与谴责,还是韩磊在法庭上自承所犯罪行应当判死(9月25日 综合中国新闻网)。

两起判决,在刑罚上的争议也许不会有太多,毕竟罪与罚是法律所要秉承的原则,无论出自什么样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已然无法改变,无辜的女童让社会为此鞠泪,被刺死的两名城管也是不应失去的生命,夏俊峰和韩磊终将要承受最后的一切。

然而两起判决,同为死刑,带给社会的思考各有不同。之前社会对于夏俊峰的某些情感,就在于他同样也是千百万小贩的生存缩影。小贩本为城市弱势群体,收入低,生存技能单一,依靠街边贩卖获取生存资本,而城市管理者对他们往往采取排斥和驱逐的立场,活在夹缝中的小贩没有获得官方认可,其心理更加容易边缘化,日复一日与城管的猫捉老鼠游戏,则会在恐惧、担忧、愤怒等诸般情绪中,突然达到某个临界点而爆发,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的行为固然过激,可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夏俊峰?

而被刺死的两名城管,实际上也是城市传统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别看城管近年来获得了地方政府各种资源支持,甚至被媒体戏称为武装到了牙齿,但以简单粗暴方式对待小贩,或者尝试所谓情感执法、卧底执法之类的创新,都无法让城管摆脱职责与实际执行力内在冲突的困境。只要小贩有生存的需求,就无法从城管眼皮子底下自动消失,城管的任何执法行为都只能治标无法治本,永无止境的对抗不仅让小贩备受屈辱,也使得一线城管队员身心俱疲。许多城管队员是在明知其职责不可为下而为之,社会则对在城管与小贩的矛盾中站在后者一方,城管的社会形象可谓低到了极点,无力感和失败感成为城管的宿命,再也没有比这更加可悲的了。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夏俊峰和被他刺死的两名城管,都是制度不合理的牺牲品。三条宝贵生命为早已滞后于时代发展和文明规律的城管模式而陪葬,难道还要为此继续付出令社会不堪的代价?

韩磊摔死女童,看似是他个人的罪刑,但近年来社会似乎涌动着种种暴戾气息,人与人的关系变得紧张脆弱,稍有矛盾就引发激烈冲突。人本为理性产物,为何却生活在丛林社会,要用暴力来“捍卫”自己所认定的权利?尤其是对待孩子,这一最应受到保护的群体,人类社会世代传承的肉体与精神结晶,却屡屡成为被伤害者。从近年来屡屡有暴徒袭击幼儿园,作为报复社会发泄私愤的极端现象,到“禽兽教师”体罚甚至凌辱学生。 韩磊摔死女童,更是将个案放大到了令人无法再回避的刺目与血腥,逼迫社会去思索,当今社会到底缺少了什么,暴戾由何而生,从政府到我们个体,应为校正这一社会病做些什么?

个体的悲剧令人唏嘘,社会则要从中汲取让悲剧不再重演的反思与改进能量。美国康涅狄格州校园枪击案后,总统奥巴马说:“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必须面对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我们也认识到我们对每一个孩子承担责任,因为我们期待其他每一个人也都能帮助护佑我们的孩子;我们都是家长,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无论是被摔死的女童,被刺死的城管,包括小贩夏俊峰,甚至是在最后一刻才忏悔自身罪刑的韩磊,他们都是国家的孩子,而国家必须付出更多,让每个人都感受到社会的爱,并教育他们,把爱回馈他人,这是奥巴马的感悟,也应是我们所有现代文明人的感悟。

分享到:
(责编:齐贺、文松辉)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