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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自杀免责”是一种单向的教育暴力

胡印斌

2013年09月17日13:37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自杀免责”是一种单向的教育暴力

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个协议书引起了新生的反感,认为学校缺乏人文关怀、意在推卸责任。对此校方解释,协议的意义类似“温馨提示”,是对学生的文明约定。(《南方日报》9月16日)

你自伤了、自杀了与我无关,这所高校的《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令人大开眼界。按照学校的逻辑,这份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书,是不是也有必要公证一下,以进一步确保学校不被学生和家长扯上关系?

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少,情绪尚不很稳定,在成长过程中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原本也并不奇怪。很多时候,这种“成长的代价”可能对自己、对他人形成危害,也可能借由一些外力而得到纾解。如何尽最大可能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平稳度过这一时期,既是学生及其家长的责任,也有赖于周围的人际环境。

在这方面,学校其实是可以有作为的,不应该过度紧张,更不应该事先急惶惶地推卸责任。一方面,学校可以从自身做起,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帮助新生尽快适应陌生的环境,融入到新的集体中去;另一方面,也应该做好大学生的情绪引导事宜,不能一味封堵,甚至以强制的方式激起学生对校方的反感,也不能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让学生感受不到任何外在的温暖和帮助。

一个有吸引力、有感召力的高校,在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上必然是宽严相济的,不仅要规定行为的边界,更要有春风化雨的力量,而其核心则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即学校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自伤、自杀行为屡屡发生,只能说明这样的学校出现了“管理失灵”,学校责无旁贷。

每一个新生都在大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张望着自己周围的一切。这双眼睛理应看到更多的爱与期待,看到更多的宽容和厚重。只有在这样“煦煦如春阳”一般的温暖中,师生的关系才有可能和谐、美好,学生也才有可能成长为有责任感的人。如果上来就先签一份冰冷的“自杀免责书”,这究竟是学校在推卸责任,还是在对学生进行某种诱导和暗示呢?

说到底,这所高校祭出的“自杀免责书”,是一种单向的、赤裸裸的教育暴力。这样的“免责书”不仅不可能免去学校的教育失责,反而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伤害。这样的做法也只能证明教育者的简单、粗暴与无能。

正如校方负责人所言,这份协议书的条款存在多年了,这也意味着校方的教育暴力由来已久。高等教育被扭曲到这个样子,不免让人浩叹。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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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冰心(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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