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傍晚,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恶性案件,一名6岁男童被骗至野外,犯罪嫌疑人将其双眼残忍挖出。目前,男童没有生命危险,但已确定永久失明。山西警方确定嫌疑人为女性,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
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挖去6岁儿童双眼,天理人伦何在?这是一种没有人性的兽行,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抚慰孩子的伤痕,需要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更需要反思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无辜儿童,让他们不再受到伤害。
近来,伤害儿童事件频频发生。北京一男子因停车争执,将一2岁女婴摔在地上,致其抢救无效身亡;河南林州一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黑龙江一父亲因迷信用钢针扎自己的女儿……儿童是一个需要特殊保护的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幼稚,客观上也容易成为被害人群。让儿童承受这个世界的阴暗面,显然是文明所不能容忍的,伤害儿童的行为也必须遏制。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保护每一个孩子不受到伤害。
其一,保护儿童的权益和生命安全不能有空白,家长、学校、社会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和自我保护教育。其二,法律要加大对虐童、拐卖儿童等针对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重要的是,“不伤害儿童”是社会底线,不容逾越。不能放过任何一只伸向孩子的黑手,也不要忽视任何一分可以改善现实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