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部门财政决算日前公布,引人关注的是,在18个部门的决算中,“其他支出”项花费8亿元。其中,体育局等4部门“其他支出”比例超过部门决算的10%,57个部门“其他支出”一项为零。对此,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曾解释,“其他支出”主要是在“项”级科目中无法归入其他类的支出。
网络上曾有人戏称最牛的政府部门是“有关部门”,依此类推,最牛的财政支出应该就是“其他支出”了。公共财政应该是阳光财政,每一笔的支出都应该清清楚楚。然而高达8亿元的支出,却是以“其他支出”的名义,这有悖于公共财政的性质,也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不尊重。
虽然北京市财政局跟相关部门一再解释,这是事出有因,“三公”消费以及其他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是不可能归入“其他支出”的,“其他支出”也是合理支出。但这依然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若不是媒体的追问,这就是一笔糊涂账。谁能有那么大的智慧,透过“其他支出”四个字就知道你把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公众有怀疑,是正常的。而把所有支出的去向,主动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是政府部门的义务。显然,这一次,相关政府部门没有尽到义务。
具体分析一下财政局与职能部门对于“其他支出”的解释,也感觉到问题多多。职能部门解释,多是指把上年结余的资金,列为“其他支出”。这不禁令人怀疑其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了。预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结余?显然,是因为预算资金过多,超过了工作需要,钱没有花完。其实,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部门预算由各部门自己闭门编制,出于趋利的本性,很多部门都是就高编制预算,预算通过之后,就大手大脚地花钱,钱花不完,就有年底突击花钱的怪现象。而有的部门突击也没有花完,就只好列入下年度的“其他支出”了。“其他支出”由此,成为不合理预算的避风港、挡箭牌。因此部门预算不能由部门单独编制,必须要有各方监督力量的参与,这样才能够更加科学、合理、节约。同时,花不完的钱,也应该上交财政,并以此为依据,削减其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
相关解释也难以令人满意,其发言人称,“其他支出”是无法归入其他类的支出,并不是不便公开的支出。我们姑且认同这种说法,但随即产生的疑问是,难道预决算的项目不能再科学和细致一点吗?也就是说,政府部门的预决算的编制,要能够实现所有的支出都明明白白列进去,明明白白向社会公布,而不是稀里糊涂地列为“其他支出”。相关部门应该亡羊补牢,负起这个责任,对支出项目进行合理的编制,消灭“其他支出”项。下个财政年度,最好不要让公众再看到“其他支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