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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个人私权要有底线

寇江泽

2013年08月22日04:17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只有对践踏底线的行为依法进行惩戒,才能营造良好公共秩序

  

  因同伴未能及时赶上火车,为了延缓发车,两名乘客竟然强行堵住动车车门。

  因为此变故,该趟动车在汉口火车站滞留了半个多小时。车上近200名准备到武汉站换乘高铁的乘客尽管群情激愤,却也不得不临时改签。引发众怒并触犯法律的肇事者,最终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耍横闹机场、强堵动车门,诸如此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时有耳闻。为了个人私利,竟野蛮地绑架多数乘客的权益,如此行为,想不引起公愤也难。

  维护个人私权需要底线,妨碍公共规则、损害公共权益的行为切记要不得。

  一方面,强堵动车门使列车滞留了半个多小时。有序的列车运行秩序是整个铁路系统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个别列车的延误会破坏整个铁路系统的运行,轻者导致部分列车晚点运行,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导致铁路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强堵动车门使车上近200名乘客不得不临时改签。动车晚点不仅损害了该车所有乘客的利益,同样也损害了后续列车乘客的利益,甚至会威胁所有乘客的人身安全。

  破坏公共规则、损害公共利益,是对公共秩序的公然践踏。什么是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指人们在工作、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为维护公共事业和集体利益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在执行后对所有人都有益的秩序。在“善与恶”的境界中,也许每一个人无法都做到无私利他,但也决不能去损人利己。作为公民,每一个人也都有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耍横闹机场、强堵动车门,折射出一些人公共秩序意识的淡漠,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处置措施则放纵了类似践踏公共秩序的行为。维护个人私权要有底线,将个人私权纳入公共秩序之内,在强化公众公共秩序意识的同时,对践踏底线的行为,依法进行惩戒,以儆效尤,这样才能营造良好公共秩序。

  也只有这样,公共规则才得以良好运行,公共利益也才得以良好维护。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2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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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军涛、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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