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养”或“辞职”下海经商的厅级干部,既经营着自己的私营公司,又没有真正离开任职单位(国企)的官位。这一幕在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原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昆明院,国企)集体上演。(8月20日羊城晚报)
涉事13人全是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的院长、书记、副院长等核心管理人员,该院的领导可以说是被“一网打尽”。仔细一看新闻,发现这13人的手段说不上高明,先是伪造退休或辞退证明注册私营公司,然后假称私营公司是国企骗取合作公司信任,最后不经审批完成转让。但是就是这样漏洞百出的“操作”却顺顺利利地成功了,而且经过了10年才案发。而更匪夷所思的是,这13人中有8人此后还获得了职务升迁;如今,“13人”被指身家千万,甚至上亿,财富和仕途奇遇般“双丰收”,让我这个旁观者都被“惊呆了”。
被“国”转“私”的大盈江二级电站在2004年价值就达到了4131万元,属优质产业,现市值更是超4亿元,这么大的一笔国有资产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被吞没了,10年间没有引起任何监管机构的注意。而新闻中更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在2011年有关执法人员就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向原来和昆明院合作开发大盈江二级电站的泰昌源公司问询,但是这起案件却是因为上月的一起民事纠纷案才被意外曝出。要不是因为这起民事纠纷案,对于这13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监管机构不知道还要装聋作哑到什么时候。
国有资产被私人侵吞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而看其手段大多也是经过不断转让,最后到达私人公司名下。而这些应该说是“非法交易”却往往轻易成功,这没有原来持有股份国企的默许恐怕是不行的吧,而往往在这时,上级的监管机构却能选择性“失明”。上级的监管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发现问题为什么没有及时彻查处理?
在调查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我们不能只是做表面功夫,仅仅处理当事人,这么大的国有资产吞并案,监管机构居然10年都没发现,而当发现时却没有追查到底,要说其中没有其他利益关系谁都不会信。所以,在这类案件中,不能无视监管的失职、主管部门的失职,反而更应严肃处理,彻底查清其中的利益关系,找出为他们提供保护伞的背后力量,斩断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