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吉林省延边州政府了解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共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目前已清退。此前据群众举报,吉烟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享受高额公积金福利,至少有100人每月入账公积金超5000元,其中十多人超1万元。(6月2日《新京报》)
仅5名企业高管就被逼吐出超额缴纳的公积金233.83万元,整个吉烟公司上百人的管理团队又会怎样?这种近乎疯狂劫掠的权力自利行为,受到的所谓严肃处理难道就是“一退了之”?
在滥发工资奖金受约束、挥霍性消费被规制之后,少数垄断企业的利益分肥行动,转入了另一个更隐秘、更大胆的渠道,即通过超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企业高管套取天价福利。垄断企业高管一方面拿着高得离谱的天价年薪,一方面还要以天价公积金为未来存贮“天价暗利”,这种极度自利行为,不仅是对企业利益、公共利益的过度收割,亦是对社会公平的极大伤害。
国家有着严格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在缴存范围、缴存基数、缴存额度等方面都有着刚性的规定。某些企业弄虚作假,擅自为企业高管抬升缴存基数,大幅提高缴存的比例和数额,使公积金成为少数人的“天价福利筐”、高收入群体的避税渠道和增收工具。这不仅严重扭曲了公积金的初始功能,加剧其济富不济贫的恶性变异,同时也使更多国有资产收益通过利益暗渠纷纷流入个人腰包。
“天价公积金”是极度自私化权力的直接产物,某些垄断利益推手们就在不停地寻找这样的机会,只要制度存在小小漏洞,哪怕稍稍有一点点可乘之机,都会被他们挖掘并放大成输送利益的巨大管道。如此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根本不可能为“全民红利”“制度红利”提供活水源泉,其更像到处横冲直撞、疯狂践踏公平收割民利的经济动物。
对“天价公积金”案的处理不能如此点到即止,要让他们受到法纪严厉追责。否则,“罚酒三杯”式处理,此时只能摁下几个葫芦,接下来还会浮起更多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