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鹏
8月14日晚,山东济南市森林公园夜市上,一对摆摊卖鞋的夫妻被人用刀捅伤,其10岁的女儿目睹了全过程。据其他摊主介绍,事发原因是一名女子来换鞋,说花30块钱穿了一星期的运动鞋开胶了。摊主夫妻说只能修没法换。争吵中,换鞋女子的老公掏出一把刀,直接捅向了摆摊的夫妻。(8月16日齐鲁网)
几年前,电影《无极》上演之后,有网友专门制做了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其进行了调侃。同时,这则视频也隐含了一层劝解人"勿做不值得之事"的含义。如今,山东济南出现为了一双鞋而动刀伤人的事件,为了一件小事而酿成血案,正是有意做不值得之事,让人遗憾。
但遗憾与痛惜之外,我们不得不陷入反思和深省。一方面是,何以越来越多的人,遇事无法保持克制和理性?一双只值30元钱的鞋,不管于当事人来说,是大事还是小事,但于人的生命安全来说,却绝对只能算是小事。即便做不到如此比较,那也应该想一想,打人、捅人致伤,相关医疗费用等,是30元能够摆平的吗?不为别的,仅因为避免付出更大的代价,也应该保持理性与克制。
另一方面,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有待加强。比如济南此次事件中,卖鞋的夫妻两人,就只顾及了自身的利益,而忽略了国家相关法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等法规中都有明确,鞋子做为商品,在售出后7日内严重脱胶等,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15日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也就是说,是修是换,主动权掌握在顾客手中。但事实上,摆摊的夫妻却只修不换,这明显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但话说回来,摊主违法,消费者完全可以向夜市管理者,或者相关消费管理部门投诉等,为什么非得用违法犯罪的动手打人、动刀捅人的办法来解决?由此也可见顾客的法律意识等是明显缺失的。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在酒吧中多看了别人一眼,结果引来杀身之祸;比如前几日刚刚发生的广东东莞的群殴事件,百余人参与,1死4伤,而事因竟然是打台球时,一人的球杆撞了另一人的腰;如此等等。一些小事本不该引发大冲突,但却因为当事人不理性、不克制、无守法意识等问题,闹出了大血案。那么到底是我们的脾气越来越坏了,还是法律普及不到位,亦或者是大家习惯了破坏规则与公平?又该如何改变这种情况?这些,显然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