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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唐慧胜诉呼唤制度进步

陶功财

2013年07月16日15:37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昨日上午,“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媒体的聚焦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下,唐慧二审终于胜诉了。就个案而已,唐慧胜诉是民意所向,是法治的进步,但同时,唐慧的胜诉或许只能代表唐慧的幸运,在劳教仍然是由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的情况下,在上访数量仍然事关地方重要政绩的情况下,上访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事件可能还会发生,我们也不可能指望因为媒体和社会的关注,每一起案子都能获得公平正义。

当前,劳教因其很大程度上由行政权力“自由裁量”,容易成为地方政府绕过司法程序,限制某些特殊人群人身自由的工具,因此也深受社会诟病。

此外,信访数量成了考核基层官员政绩的指标,甚至影响官员升迁。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截访事件频频。对于诸如唐慧这样的上访者,基层政府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神经长期高度紧张,“唐慧们”被劳教、被精神病就往往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

改革或者废除备受争议的劳教制度,保护上访者合法权利,约束行政权力的作为,制度上的进步才是“唐慧”的真正胜利。唐慧胜诉或许有一定偶然,制度的改进才是保护上访者合法权利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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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冰心(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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