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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商人"岂能一免了之?应查谁把"副县长"送给林老板

谢伟锋

2013年07月09日16:5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河南濮阳县政府称,经核实表明,《新闻纵横》报道的林氏化学公司老板林金河担任当地副县长的情况属实。2008年,濮阳县委出于发展化工产业、吸引化工人才的考虑,建议林金河任濮阳县科技副县长。2008年9月,经濮阳市委同意,濮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林金河为濮阳县科技副县长。(中国广播网7月9日)

翻看历史都知道有“红顶商人”一说。清代胡雪岩正是靠着把个人财产国家化,终于是拼的二品顶戴。但那毕竟是封建时代的故事,放在当下早有明文规定要官商分离。在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强调“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

既然1984年国家已下文规定政企分开,为何在2008年此人能当选为副县长?更讽刺的是这位副县长大人名下还掌控这以自己姓氏命名的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如此硕大的招牌,难道走过路过的人都成了睁眼瞎?这种新闻总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果不其然的是,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在未获得环评验收的情况下,非法生产两年多的事情被挖掘出来。既然是带有乌纱帽的父母官,怎就把规定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而到最后,也仅仅是免职而已。

对于“免职”二字的频频闪亮登场,我们已经在关于各种“亡羊补牢”的新闻中看到,可以说见怪不怪。免职不是行政和党纪处罚,只是一种程序性的名词,不带有贬义。某些官员要高升,要要需要先免职再任职。就是这样一个行政流程,却经常突兀的出现在本不该出现的地方。如果不是《新闻纵横》节目报道导致曝光,或许林副县长依然是做官发财两不误,然而当事情被公布于众之时,“免职”便成了某种缓和处理。而至于是谁把官帽子发给老板的,以及企业各种违规操作,这些涉及到“比灵魂还难触及”的利益之时,恐怕除了祭出掩耳盗铃的把戏之外,他们又还能做什么?

当下社会对于商人的纵向流动,按道理来说已经是相当宽裕的。比如在县级政协,都会有相当比率的委员名额,给予这些确实在经济和当地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成功人士。这种体制上的优势互补,也能盘活资金和人脉,让商人拥有属于自己的主人翁精神。然而对于走进体制内,成为有着行政权力的官员,到目前来看是没开这个方便之门。如果说是因为“发展化工产业、吸引化工人才”,就一拍即合的让商人进场,这在僭越红线的同时,更是留下了权钱交易的无限想象空间。

对于这种诡异的曲线升官的轨迹,旁观者自然是看的清楚。我们历数这位林副县长的近五年的官场生涯,竟然是无人过问其合法性。有道是一个人装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人在装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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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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