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普查是调节住房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在住房改革启动几十年来,住房普查并未有效进行推进。无论是此前的第六轮人口普查,还是如今正在开展的第三次经济普查,均未有实质性的住房普查环节。业内人士建议,能否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机进行住房普查呢?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和专家均表示困难重重(7月2日《中国经济周刊》)。
1998年住房改革至今,我国的确没有真正全面进行过住房普查。据笔者所知,上一次住房普查是在1985年。20多年竟然没有进行住房普查,让人吃惊。由此,公众不免会问这样的问题:没有住房普查数据作为基础,1998年房改设计是否合理?没有住房普查作为前提,多轮楼市宏观调控是否“盲人摸象”?今天的高房价与住房不公,是否与住房普查数据缺失有关?
很显然,20多年前的住房普查数据,不可能作为今日楼市宏观调控的依据,也不可能作为1998年房改的依据。由此推测,无论是房改还是调控,都是在基础数据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的。尽管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涉及住房,但由于只抽查部分样本,显然信息不全。所以,目前全国累积存量住房约179亿平方米、2.2亿套,这些数据是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出来的,并不是直接获得的住房普查数据。
2007年,北京曾对全市房屋进行过一次普查,涉及房屋坐落、层数、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等物理性质以及房屋所有权人性质等内容。但遗憾的是,北京房屋普查最终结果并没有公开。显然,无论是北京不公开住房普查结果,还是有关方面不进行全国住房专项普查,主要原因恐怕是住房问题太敏感,会影响既得利益群体利益,所以采取了遮蔽与回避。
但是,住房普查关乎大局。其一,房地产作为一种支柱产业,住房普查数据缺失意味着经济数据不完整,影响经济决策;其二,住房普查数据缺失影响住房改革和楼市调控;其三,普查数据缺失影响住房公平,导致“房爷”、“房媳”频现;其四,住房普查缺失影响收入分配改革,因为房产已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推手之一。
在笔者看来,必须尽快摸清个人住房“家底”,为住房结构调整、房产税开征、保障房建设及分配等提供决策依据。而要想摸清住房“家底”不外乎三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借全国经济普查之机进行住房普查;第二种办法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住房专项普查;第三种办法是尽快推行全国住房统一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一旦这两项工作完成,今后应该不用住房普查。
当务之急是搭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便车”,冲破重重阻力进行住房普查。可以预见,住房普查会遇到两个麻烦:一个麻烦可能是地方政府不支持住房普查。一方面担心住房普查后,住房真相一旦被查清,会带来更严厉的楼市调控,影响地方土地财政;另一方面,部分官员也担心自己的住房情况被摸清,成为腐败问题暴露的导火索。
另一个麻烦是,部分房主不配合住房普查,担心自己的住房信息被泄露。解决这个麻烦,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防止住房普查信息泄露,以消除房主后顾之忧。笔者以为,住房普查如同很多改革,阻力越大越要推进,无论是回避还是拖延,只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比如,影响经济决策、楼市调控和住房公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