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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三把大火能否烧醒监管神经?

汤嘉琛

2013年06月05日09:12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短短四天,三把大火,东北三省,这是怎么了?5月31日,黑龙江省林甸县,国家级粮库大火,几万吨粮食起火;6月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石油分公司油罐爆炸;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一家禽业公司液氨泄漏引发爆炸,致120人遇难。损失如此惨重,伤亡如此巨大,令人震惊,令人悲痛,令人警醒。

重大事故发生,我们往往会发现,事故原因,通常是防范神经松弛,甚至麻木。以大连石化为例。过去四年中,大连石化已发生6起安全事故,导致多人死亡或重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人们要追问的是:为何频发的事故没有敲醒大连石化?每次损失惨重的安全事故都是一记警钟,涉事企业理应吸取教训,避免灾难重现。然而,大连石化却反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比如,2010年7月16日和10月24日发生的两起事故,就都发生在103号油罐。这些安全事故,都曾被国务院定性为责任事故,众多责任人在事后被问责;企业也推出了监管新手段。

问责与改进未能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关键原因在于,这些举措没有堵住监管的漏洞。企业管理与项目运作不规范、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政府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潜在的“人祸”因素得不到有效治理,再小的诱因也能导致一场严重的安全事故。

犹记得,三年前“7·16”管道爆炸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尚未查明,事故责任还未厘清,赔偿行动也未见启动,大连石化却在内部开起了“救援表彰大会”。如此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降低了对安全威胁的防范与警惕,正是其后事故一再发生的重要原因。可资印证的一个事实是,就在此次爆炸事故发生的前两天,大连石化刚对“停工检修、汽油升级”项目进行表彰。当然,探究大连石化成为“事故大户”的原因,板子不能只打在企业身上,也应反思地方政府的监管失职。

疏于防范和监管的问题,在另两场事故中,也能看到——

在林甸,央视记者在火灾现场了解到,这个粮库消防设施不全,水源设置不合理,而且是违反规定露天存放,粮食存储量也超过了规定的一倍。粮库扩容,消防的力量却没有扩容,隐患重重,堆放最集中,同时也是火势最大的粮囤群周围,竟然没有一处有效的消防设施。

在德惠,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但是,记者调查发现,为了“便于管理”,这家企业将绝大多数车间的大门都关闭,事发时,车间仅有一个侧门打开,其他出口均被反锁,停电后,应急灯也未亮。这些问题,显然是造成伤亡惨重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了,问责是必须的。但是,要防止事故,日常的防范和监管,才是最最重要的。这根神经,万万松不得。衷心希望,三把大火能烧醒麻木的防范和监管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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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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