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新民晚报:吉林禽业公司火灾应成严格问责的样本

2013年06月06日09:41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据媒体报道,位于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的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大火,造成120人遇难。

在生产安全领域,我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任何敢于挑战法规底线者,都应受到法律严惩。吉林禽业公司火灾应成为严格问责的样本,不能让更多同胞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工作岗位上劳作。

媒体披露,失事公司平时为方便管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会将大部分车间门关闭,火灾发生时,车间仅一侧门打开。这明显违背国家消防法规。然而,当地监管部门却对此类安全管理漏洞放任不纠。因此,除了彻查企业安全责任外,对于政府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渎职行为同样要严惩不贷。

也要看到,对安全监管的放任并非一镇一村的个别现象,这表面上是政府、企业舍不得安全投入的成本问题,其背后则隐藏着“不想管”和“不敢管”问题。对于招商条件不够优越的乡镇,靠突破法律底线来招商绝非个别现象。一些官员把工作重心放在为企业提供“超宽松投资环境”上,不仅可以带来最直观的GDP政绩收益,还可能进行权力寻租。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更存在“管不了”、“不敢管”。

没有什么“经济指标”比百姓生命更有价值。破解安全法规“落实难”的问题,就要让官员回归依法执政、为民执政,对渎职者严格追责,才能令各地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留“情面”。

分享到:
(责编:王倩、文松辉)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