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表决,确认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赵万祥采取强制措施。今年是新当选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第一年,赵万祥于今年1月当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今年5月21日,省检察院送来报告,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赵万祥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一个“曾带病提拔”的细节,引起了多方关切。一位楚雄政坛人士称,“赵万祥在任大姚县县长一职时就出过一些经济问题,但不知为什么这些事没有了后文”。这有点让人费解,既然当初赵万祥就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什么不就此拿下,反而出现“带病提拔”呢?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编审田国良主持完成的《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例研究》科研课题公布。这一课题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进行剖析,所选案例中,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由此看来,“带病提拔”不是个别现象。
“带病提拔”反映出当前干部提拔存在的诸多问题。这里固然有一些“带病”干部善于伪装之因,也不排除组织上考察不认真不仔细之故,甚至还不排除,“带病”干部的提拔与其得“病”有逻辑关系。
这话何解?一个带病的干部,大致也是一个善于钻研关系的干部。有一种说法,叫做“一人赚钱大家花”,意思是说,别看有些官员贪了捞了一些钱,但这些钱并不是一个人花,还要到处撒胡椒面,为自己编织保护网和关系网。也有人说,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开关,提拔是预防东窗事发的总钥匙,只要拉上关系,能够提拔重用,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就不是问题,更难出现问题。
有官员曾经感慨:“这些年,我们这个系统升上来的,多是某某口的。为什么?这个口的有机会收钱,收了钱才有的送,也才升得上去。”讲的未必就是事实,但也未必全是空穴来风。这也是人们担心的,“带病提拔”与“得病”之后有钱可送,到底有没有关系?如果真有关系,那就形成了一种“鸡生蛋关系”,有病才有钱,有钱才能送,送钱才提拔,提拔可以捞更多的钱……想到这里,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两相对比,相对于“带病提拔”,“带病的更好提拔”更为可怕。
中央办公厅曾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其中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通俗的讲,这是一种倒查机制,为的就是防止“劣币驱逐良币”,遏制“带病的更好提拔”。
云南楚雄市长赵万祥,当初的“带病提拔”,也有必要引入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