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年出现的邻避型群体事件,呈现出参与人数众多、态势难以预测、事件扩散性强、亟待系统解决的显著特征,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心理有着明显的影响。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邻避型群体事件,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邻避型群体事件一般属于直接利益诉求型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群众工作因其固有的特点和优势,可以也应该在其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在邻避型群体事件应对过程中,需要从整体着眼,加强对干部、项目单位、民众、舆论、社会组织的协调和引导。
加强对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行政伦理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引导他们科学审慎地认识和处置邻避型群体事件,及时有效地予以回应,客观、公正地仲裁。否则,受到冷落的民意极可能演变成“民议”、“民怨”,甚至“民愤”,后果难以掌控。
加强对项目单位的协调和引导。在环境影响指标评估合格、污染监测系统设置完备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应引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在赢得利润、获取价值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理解公众的正常心理、合理诉求,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积极回报社会、回馈当地民众,如兴建文体场所、给予福利补贴、帮扶困难群众、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等。
加强对民众的教育和疏导。民众对邻避设施的“敏感”、“疑虑”甚至“恐慌”,源于对邻避设施的知识不足和风险猜想,只有增长邻避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对邻避设施予以理性认知和科学对待。
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在邻避事件发生时,党和政府主管的网络媒体要利用传播快捷这一特点,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做到关键时候不“失语”。
重视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协调。社会组织具有设置灵活、与群众联系密切、了解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实际情况等特点,它将各种分散的社会利益群体组织起来进行制度化的社会参与,可以避免沟通主体原子化、分散化与不可控性带来的种种弊端。
(原文刊于5月27日《学习时报》,有删节。原题为《群众工作思维与邻避型群体事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