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洛宁县,外地农民工向当地住建局讨要拖欠工资,竟然牵出了一个潜藏多年的秘密——“受理欠薪举报的领导被判了刑,都没耽误继续当局长,几个农民能把企业怎样。” 原来在几年前,因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地房屋管理所所长侯少军被法院判犯有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在所长职务被免后,其兼任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一直任职至今。
尽管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未受刑事处罚仍然可以继续担任公职,但是既然被判滥用职权罪,为什么这位副局长竟然还能一直担任领导职务?法律判决竟然被视同儿戏,这如何能够让民心信服?
这些年来,虽然被问责的公务员数量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但是问责后的情况却令人忧心。江西丰城卫生局长甘志华因公款旅游而免职,仅仅三天后,又“复出”任卫生局党委书记;山西省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不到两个月时间,旋即转任忻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问责时雷厉风行,问责后低调复出。这种问责就像吹面不寒杨柳风,乍寒还暖之后,被问责的官员仍然春风得意,官照当,权照旧。
当然,老百姓和舆论关注这些被问责官员的动向,并非是说这些问题官员不能复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我党正确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对于一些被问责处理的干部,确实应该去积极挽救。只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照程序办理,老百姓也乐于见到一些被问责的官员复出,做个人民的好公仆。对于复出的理由,组织上也应该光明正大的昭告天下,这自然会减少“潜规则”、“有猫腻”的猜测,逐渐消除公众的疑虑。但群众所见的,并非如此,难免会感到不舒服。
有人说,干部不自在一点,群众就会舒服一点。反过来讲,官员如果太自在,“任他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群众就会不太满意。法院判决也好,问责惩处也罢,如果只是伤及皮毛、蜻蜓点水、走个过场,如此选人用人方式如何让群众信服?又如何不让群众产生负面猜想?
其实,老百姓想什么,有些官员还真不在乎,正如当地房地产工作人员所言,判刑都没耽误继续当局长,几个农民工能咋的?这其实折射出官场一个非常隐秘的潜规则:只要不得罪上面,上面有人“保”,就能恒享俸禄;下面不管民怨沸腾还是群情激奋,似乎都无济于事。
日前,刘云山同志在河南调研时指出,“‘显规则’不落实,‘潜规则’就有市场。”可见,要破除官员问责中的潜规则,就应该让“显规则”充分涌流,就要戳到“对上不对下”这个隐秘的要害处,引入群众监督,加强执法公开,只有问责向度多了向群众负责这一维,挠痒痒的闹剧才有可能终结。
说一千,道一万,其实道理大家都懂,只是继续装睡罢了,现在很多努力都是在试图叫醒装睡的人,努力坚持追问下去,或许装睡的人就不会再装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