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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免职应成为官员问责的开始

胡印斌

2013年05月07日10:21    来源:济南日报    手机看新闻

陕西省白河县政府网日前通报了该县党政主要领导调整任免决定,陈晖任白河县委书记,免去郭德林白河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另据安康市政府网站披露,郭德林将担任同级别的安康市卫生局局长。当地组织部门并未解释此次任免是否与郭德林此前遭遇的百万元豪车事件相关。(《中国青年报》5月5日)

百万元豪车事件依然悬疑,进一步调查未有结论,即匆匆忙忙将一名免职的干部重新任用,难怪有人会疑惑,对于郭德林的免职究竟是惩戒还是仕途的一个新起点?

这其中的不妥在于,一方面,免职、任职几乎同步进行,有悖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被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另一方面,也与汹涌的民意期待背道而驰,一名贫困县的县委书记何以能够配备价值百万元的豪车?

行政问责是对权力运行的一种矫正和修补,剔除的是权力肌体上的某些病灶,而收获的则是民众的信任。政府正是经由这样不间断的调整,与民众实现良性互动,并强化自身的权威和公信力。如果听任一些地方动辄将问责游戏化,甚至名为问责,实则重新洗牌、易地为官,必然会严重损耗这种权威和公信力。有必要恢复行政问责的刚性,真正让免职等处罚性措施成为官员问责的开始。首先,在对问题官员进行免职的同时,启动调查程序。其次,惩戒官员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随意改变甚至公然违背中央的规定。

问责越来越频繁,这无论是对于官员还是重塑社会公信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关键是要真正落实到位,而不能“应景”。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苏醒和日渐高涨,任何遮掩、糊弄都极易引发民意的反弹,官员免职必须真正成为问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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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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