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将选择部分地区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福建首批聘任制公务员也将陆续在漳州、厦门上岗;广西则拿出高层职位聘任公务员。公务员聘任制正成为一股 “潮流”。(5月20日《京华时报》)
聘任制公务员有两大特色,一是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而言,能拿到更多的薪水,又能让有志于从事行政工作的人从政,实现自身的抱负,因此,政府更能吸纳到一些高科技的人才为我所用;二是相对于农民工的“泥饭碗”而言,聘任制公务员是“瓷饭碗”,更有保障,更具有一定稳定性,但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的“铁饭碗”而言,却是更具有灵活性,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就可能解聘,从理论上讲,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更高,能对委任制公务员起到“鲶鱼效应”。
然而,理想未必能成为现实。我担心的是,在相关配套制度并没有明确的前提下,恐怕“瓷饭碗”也会“泥化”和“铁化”。
“泥化”的担心在于,官员是否会任意将聘任制公务员辞退,让其根本无保障。聘任制公务员在执法中,也会遇到法律与上级官员意见不相同的情形。《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上,就是正式的委任制公务员也很难抵制上级的命令,不要说救济渠道比委任制公务员更狭窄,话语权更小的聘任制公务员。如果聘任制公务员大胆依据法律来执法,我担心他们的饭碗就成了“泥饭碗”。
另一方面,我也担心“瓷饭碗”变成“铁饭碗”。委任制公务员最大的弊端就是,只要没有犯大错,干好干坏一个样,他们经常无所事事,在机关混日子,而领导只要没有触犯他们的根本利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合同办事,按理说能解决这种混日子的现象,甚至能带来一股清新的气息。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在一个地方待久了,过十年也能签订无限期合同,他们也能按级别晋升。这就有可能存在混日子的危险,他们跟机关的人,特别是领导关系好了,领导也像委任制公务员一样对待他们,最终“瓷饭碗”变成“铁饭碗”。
所以,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各地一定要在已有的试点经验上,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一方面,要给聘任制公务员权利保障和完善的救济渠道,让他们不是唯长官是从,破坏法律或者因为遵守法律而任意被解聘;另一方面,要采取透明、公开等方式,对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更为有力,让他们时刻记着自己是“瓷饭碗”而勤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