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芦山地震的紧急救援,再一次使民间的公益慈善力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四川汶川地震的民间救灾相比,我们欣喜地看到,民间公益慈善力量的行动总体上正逐渐由混乱变得有序、由悲情转为理性,出现了质的飞跃。如果说四川汶川地震救灾使得志愿者被社会主流所认可,那么,四川芦山地震救灾则让我们看到组织化的民间公益慈善力量的壮大,它预示着一个全民公益的时代正在到来。
我国民间的公益慈善力量并非只是在抗震救灾这样的节点上昙花一现,而是在计划公益慈善体制的缝隙间长期顽强生长出来的新的社会结构要素。在过去的30多年里,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得很大成就,但公益慈善事业一直没有摆脱计划体制的羁绊,大部分公益慈善行为仍然是政府主导,有的甚至是指令摊派。现实的一些情况表明,这种计划公益慈善体制显然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其能量日渐式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国家在保障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同时,更加重视民间公益慈善的力量,激发全民公益的活力。
全民公益强调公益慈善事业不是富人的专利,而是人人都能参与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志愿行动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公共价值。这种行为方式与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不同是:第一,它是志愿的,而非被迫的,是普通人自愿地不计报酬地实现自助、互助和他助;第二,它是公共的,而非个人的,作为公共行为,全民公益或者追求公共利益,或者展现公共价值;第三,它是公民性的,这种公民性体现在它试图超越传统的计划公益慈善行为和纯粹个人性的施舍行为,强调公益慈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关系,是一种情感和价值的交换。由于全民公益是自发、自愿和自主的,因此并不存在一种整体规划,容易自生自灭。不过,即使如此,全民公益如果能得到支持和鼓励,仍然可以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全民公益作为对计划公益慈善体制的超越,不仅可以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转型,而且可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急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民公益之所以能够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动力,原因有三:首先,全民公益可以给公众参与公共生活提供一条柔性、理性的通道。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让公众广泛有序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全民公益是普通个体面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社会问题而志愿地去寻求方法加以解决的过程,它并非只是表现为大灾大难中的英雄壮举,更多地表现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帮互助。这也是公众最容易参与的公共生活。其次,全民公益有助于社会组织的成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使社会本身有能力自我组织起来解决社会问题。当前,社会组织中成长最为迅速的就是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并不需要行政动员或者政府资源就可以自我发展,而且因为要获得捐赠者和服务群体的信任,它还必须追求组织创新,提升组织的公信力,谋求更大范围的影响力。再次,全民公益有助于社会治理机制的改革。与传统公益慈善的单纯救助方式不同,全民公益还促进社会政策的完善。社会政策的出台、实施不应该是政府单方面的事,而应该是政府与利益相关方互动的结果。全民公益通过公益倡导等方式,通过与政府的沟通和对话,可以使政府调整政策、改变制度,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受助群体的权益,从而实现社会的善治。
全民公益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来说,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不断培育出积极公民。积极公民是指那些敢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公民。从汶川地震到芦山地震,我们都能看到在公益慈善行动中比较容易涌现出大量积极公民。虽然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国家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但从另一方面看,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将决定有什么样的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未来我国发展的力量正蕴藏于每个积极公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