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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一照罩三车”,该如何解读

2013年05月07日13:09    来源:华西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本期主持人:蒋璟璟

  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5月6日央视)

  蒋璟璟:就“驾照销分”一事,公安部交管局的紧急澄清,与其说是在法律文本层面以正视听,不若理解成在语言措辞层面驱除偏见。在某报道中,所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准确表述应是“1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

  毛建国:并不是所有的“一个驾驶本给几辆车销分”,都属于恶意“背分”。最起码可以举出三个例子加以反驳。比如说借车;再比如单位用车,一辆车有多人使用;再比如代驾,代驾者违章自己去销分,这也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吧?

  吴应海:近年来,“借驾照销分”业务越来越红火。新交规实施以来,这种代为受罚的现象更为普遍,助长了违章驾驶之风,必须严厉整治。

  蒋璟璟:理解“1个驾驶本最多能为3辆车销分”,应对比过去“驾照给车销分,数量不受限制”的现实。两相比较就当发现,职能部门打击“买分卖分”的力度,确在收紧。

  吴应海:对“借驾照销分”实现零容忍。比如,可以出台规定,凡进行“代扣分”的,一经查实,那就毫不客气地吊销双方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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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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