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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午休收费,不只是钱的事儿

2013年03月30日08:51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就现在的物价水平而言,一块钱真的不算什么。可是,小学生在学校午休每天收费一块钱,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呢?其实,这根本就不是钱的事儿,而是责任归属的问题。

  学校满腹委屈,无非是认为提供午休服务并非自己应尽之责,而是额外提供的服务,收费合情合理。而且,初衷也是方便家长,要是觉得收多了,正好,又有风险又麻烦,我还不想干呢!可是,学生午休真的跟学校无关吗?

  如今的社会环境,家长已经很难放心让孩子自己回家;而城市半径的扩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父母也不可能像几十年前那样,中午下了班还能抽空回家为孩子准备午饭。中午,待在学校是学生的无奈选择,也是对孩子安全的一个最低保障。虽然孩子在学校增加了学校的负担和老师的工作量,但这个责任,没法交给别人。

  往大了说,这是社会和时代变化后对学校和老师提出的新的要求。时代不同了,学校和老师的职责范围也应该与时俱进,保护孩子的安全,毫无疑问如今应该成为学校理应承担的责任,是老师的职责所在。

  而且,这些年来,学校不知不觉地剥离出来的自身职责已经够多了:几乎没有老师家访了;为差生补课,为优等生提高的事都交给教辅机构了;因为安全,春游秋游基本取消了;就连待在学校的时间也少了很多,为了减少安全事故,课间不能出教室,除了体育课不能去操场,学生体质连连下降……

  学校做了那么多的减法,为什么为了学生最基本的安全需求,稍微为学校的责任加点码,学校和老师就受不了了呢。

  没有任何规定表示老师的工作时间只是课堂上那短短的几十分钟,何况,许多小学下午三点半就放学了,算上午休时间也未超过8小时,将其纳入老师的工作范畴,并不过分。

  对老师而言,学生在校午休,负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大部分学校都是一个老师管一层楼甚至两层楼的学生,全校老师轮下来,一个月也就一两次。把什么都量化成钱,还谈何教育工作者的责任。

  老师也是人,不能只讲无私奉献,这种观点实在可笑。在教师享受每年两个多月的假期时,为什么不跟其他人比奉献;在下午三点半就下班时,为什么不谈奉献;而为何唯独对这一块钱斤斤计较?

  其实,学校提供的午休条件实在很简陋,孩子们只能睡在拼起来的课桌和椅子上。有条件的家长都宁可选择学校周边的托管机构,尽管费用比学校高出几十倍之多。可是,还有很多家庭没办法支付这笔费用。如果硬要甩包袱,把他们推出校门,可能推向的就是不可知的深渊。 (谭 敏)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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