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这一改革方案,解决了一系列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重要一步,必将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过六次规模较大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次改革,正是从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机构调整的方向和所涉及的中央部门,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可谓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方案》在许多领域取得关键性的突破,解决了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难题,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勇气和决心。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突出强调职能转变,并从“政府—市场—社会”的大视野中,将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推进职能转移,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推进职能下放,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进职能整合,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职能加强,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问题,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这“四个推进”,既强调简政放权,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也强调监管责任,该管的要管住管好,符合现代公共管理改革的大趋势,也符合中国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
发展不停步,改革不止步。我们对政府职能的认识和定位,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的。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改革的推进,经济基础的发展,自然而然会对上层建筑提出新的要求。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也不能止步不前。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下大决心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看得还不那么准、又必须突破的改革,可以先行试点,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开辟新路。这是中国机构改革的方法论,也是推进其他领域改革的必然路径。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不论政府机构怎么调整,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方案》通过后,确保改革方案落实到位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克服困难、坚决抓好落实,做到令行禁止、尽职尽责,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确保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