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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有“明白帐”才能保证救命

郭文斌

2013年03月03日10:4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今后,需要急救却身份不明或无钱付费的病人将得到急救保障。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根据意见,省、市政府要组织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一部分病人“等钱救命”的情况。(3月2日《 南方都市报 》)

医院“等钱救命”不仅社会影响极坏,而且会延误救人,甚至会出现“见死不救”,这是不能容忍的。但医院也绝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无限度地救治无法付钱的病人,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能够保障医院的利益,从而避免“见死不救”的苦楚。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治对象是那些“无主病人”、“路倒病人”及少数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现在医院的利益有了保障,似乎不太可能再出现“见死不救”,但要想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发挥作用,却该拥有一本“明白帐”,这是保障救命的必要条件。

第一,必须保证钱的来源。据了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来源,一方面是被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各界捐赠。似乎钱不是问题。但社会各界的捐赠毕竟不是固定的,而最重要的是来自政府,那么财政预算能够保证多少钱?如果支出超出财政预算该怎么办?

第二,钱的保管需要明白。收了多少钱,支出了多少钱,这些钱是如何花费出去的。这就需要透明。因此,需要在公众监督之下,如果能够像“慈善帐本”那样,让公众随时可以查找,才能保证“专款专用”。

第三,意见要求救助资金要定期足额向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对经常承担急救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采取先部分预拨后结算的办法减轻医疗机构的垫资负担。这是保障了医院能够如期拿到钱,但同时要防止医院将其作为“唐僧肉”,防止医院“骗”钱。如果医院花费少,但在向基金会报销的时候却“狮子大开口”,这就需要“第三方”机构来审查,以防止医院和相关人员“勾结”套取“救命钱”。

防止医院“见死不救”,不仅需要钱的保障,更需要保证把钱用到刀刃上。这就需要基金会的钱是清清楚楚收进来,明明白白花出去。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拥有“明白帐”才能保证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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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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