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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卫生标准不要死盯苍蝇数

邓闽军

2013年02月22日14:0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卫生部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厕所的规划布局、设施设计、设施建设与日常管理等提出卫生要求,并对公共厕所的臭味强度和蝇蛆数量等评价指标规定了限值。(2月22日《北京晨报》)

又见公厕苍蝇数的规定标准,只不过这次是卫生部的征求意见稿。之前,北京市发布了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一项是规定公厕的苍蝇不得超过两只,南昌的规定是不多于三只,南京则是不超过五只。这项成为一时笑谈的规定,为何又会被卫生部提出做为硬性规定呢?公厕臭味熏人,自然招惹苍蝇,公厕臭味少,自然就少有苍蝇,只是谁会去数苍蝇,靠感官就能知道的事情,如此去量化,难道真成了人们调侃的一样,公厕日常管理还得配备嗅臭师和捕蝇工吗?

客观而言,卫生部的相关标准,出发点很好,尤其是对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的规定是顺应民心之举。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四个等级,由此其允许存在的苍蝇数也不相同。笔者以为,对这一规定,其实大可不必,分成四等级的规定就检查评比而言也无可厚非,但对以苍蝇数来衡量就大可不必了。不过,目前,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公厕的选址设置、男女厕位比例不合理以及卫生条件管理落后等问题,也就是说,各地缺的不是“豪华公厕”,缺的是公厕建造数量及构造设计和卫生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男女侧位1:2的规定很好,但公厕等级问题应形成一种共识,宁愿少一座“豪华公厕”,也要花大力气对“如厕难”问题进行重点解决。

卫生部门只能对公厕的卫生标准进行规定,但解决“如厕难”问题事关各级政府的长远规划。所以,卫生部的标准可以分级,对公厕的设置和实施也可以做要求,只是评级的标准有很多种办法,何必盯着苍蝇数不放呢?真正管理到位了,还会用得着数苍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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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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