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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公厕臭味分级 催生职业“闻臭师”?

温国鹏

2013年02月23日19:26    来源:西安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卫生部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或等于2级。(本报昨日报道)

  在此之前,我们只听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是真的没有想到,卫生部竟然把公厕臭味都细化到了这个地步。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不得不说,卫生部对臭味的分级的确是等级分明。可问题是,所谓的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又是用什么来认定?难道在公厕新国标之外还要制定一个臭味国家标准不成?

  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可供参考的依据,如何能把公厕臭味等级评价严格落实?更何况,哪怕是同样一间公厕,嗅觉灵敏者与嗅觉功能稍微差一点的人来闻,给出的评价绝对不一样,这显然有悖起码的公平,但不知,如何来避免这样的问题?

  虽然这一系列的追问可能会让“公厕臭味分级”这听上去貌似很有创意的标准更像是个笑话,但民众却不能不问,毕竟,如果连这些基本的问题都解决不了,所谓的公厕臭味分级不就变成了一句空话?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弄出这样的公厕新国标,如果徒具观赏价值,如果只能娱乐公众,这显然是巨大的失败,标准制定者自身恐怕也会觉得脸上无光。

  难道说,为了让公厕新国标落地生根还得催生一个新的职业――闻臭师不成?请恕笔者头脑愚钝,因为除了借助统一培训的专业化辨别臭味的人员力量之外,我们真的想不出任何好的办法,能保证遍布全国的公厕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臭味等级评价。

  我们不好意思直接嘲笑公厕新国标把臭味都分等级的荒诞,但我们却不能不怀着最大的善意去提出建议,在真正实施这样的新国标之前,还是请有关部门先培养起一支庞大且遍及全国各地的职业闻臭师队伍,让他们对公厕臭味做出让民众信服的等级评定。

  然了,如果标准制订者也觉得这样的前提有点儿匪夷所思甚至是荒唐可笑的话,那就请笑过之后再回过头来好好琢磨琢磨,看看自己的公厕新国标是不是有点儿幽默过头了,是不是可以适当修改一下,让它更加接地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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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楠、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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