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郭文斌:没有被异化的压岁钱才会由孩子保管

2013年02月03日09:09        手机看新闻

  作者:郭文斌

  网友发帖,她和朋友谈话时提到压岁钱,“在一旁看宝宝漫画的女儿(5岁)就跟我闹起来,说我每年都侵犯了她的权利。今年必须把压岁钱给她,这是她的财产,我没有权利用!还说她可以去法院告我!真是把我气死了”上网搜了下,结果度娘让她震惊了:大人给孩子发“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依法成立。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只能帮孩子保管或为了孩子利益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私自挪用孩子压岁钱是违法行为。(2月2日《羊城晚报》)

  过年了,给孩子压岁钱,很正常的现象,而压岁钱多数由父母保管,少数由孩子自行保管,当压岁钱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理解,则不难发现,许多父母都涉嫌“违法”了,因为给孩子的压岁钱就是孩子的,该由孩子自己作主。在我看来,压岁钱既然给了孩子,其主权就该是孩子的。但问题是,现在给孩子的压岁钱许多时候早被异化了,那再由孩子保管,就显得不妥了。

  一种是“面子压岁钱”,压岁钱不是纯粹给孩子的,而是“长”大人面子的,你给我家的孩子五百元,我就给你的孩子一千元压岁钱,那种为了面子而给的压岁钱,孩子拿到的就是个大数目,那么多的钱交给孩子保管,做父母的能放心吗?

  一种“拼爹钱”。比如孩子的父母手握实权,那就给孩子压岁钱吧,那压岁钱与行贿没有本质区别,是以万为单位的,那这种“压岁钱”自然不会交给孩子保管。

  给孩子压岁钱,是给孩子祝福,这样的压岁钱该是与面子无关,更与“拚爹”无关,一般而言,数目也较少,交给孩子保管,再由父母进行监督,且适当进行理财教育,则是皆大欢喜的。而这种带着祝福的“压岁钱”也不一不定要用钱,用书也是一样的。

  给孩子压岁钱图的是快乐,当压岁钱成为一家人的纠结,孩子讨要压岁钱,甚至要打官司,那压岁钱就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这样的“压岁钱”就该减负了。

  让压岁钱变得纯粹起来,这需要和社会的风气相符。现在一切崇尚节约,也该将那些带着附加条件的压岁钱砍掉。

(来源:齐鲁网)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