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户口、假年龄、假失业证、假录警手续……山西运城“房媳”事件越揭越丑,各种“造假”令人眼花缭乱。(1月31日《北京晨报》)
山西运城“房媳”事件被曝光,不啻于打开了一只潘多拉魔盒,让人惊恐万状,因为围绕运城“房媳”事件的,并不只是“房媳”本人的假年龄、假户口,假失业,更有其丈夫靠着假录警手续一步步升迁、进步,进而当上县公安局长以及公公为推迟退休而改小年龄。
事已至此,若只是紧盯着“房媳”和她一家人,恐怕是肤浅的, 这里,咱们不妨顺着媒体披露的“房媳”及其全家的造假细节,絮叨一二。
先说“房媳”。张彦明明是一个运城市纪委在职工作人员,且每月按时领取工资福利和奖金,但为什么会无端“失业”?一个具有失业证明的人缘何还能在北京投资落户?假如在张彦办理进京投资、买房,进而落户北京的随意一个环节上,有人认真把关,调查核实的话,那么,张彦一家,尤其是两个子女(涉嫌超生)还会如此顺利地进京吗?
再说张彦丈夫,即便当初录用为警察时,涉嫌年龄造假被完全屏蔽,但在提拔为县公安局长之前的任用公示环节,居然会出现年龄造假而无人告发,这从常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至于张彦的公公改小年龄同样是很难完全蒙混过关的,且不说到了这个岁数,呆在这个重要岗位上,多少人眼红,即便其财政局里的副职、同僚抑或其下属也会出现“当家三年狗也嫌”的尴尬情形。
对张彦一家涉嫌造假的违法违纪行为固然得严查,严惩,但我以为,对于那些暗地里有偿、无偿为他们一家造假提供各种帮助的“帮凶”同样也一个不能放过,同样要严惩不贷,除恶理当务尽!
李甘林